“苟少爷家可是当地赫赫有名的财主,看见没?右边这一排的十几家铺子,都是他们家开的,别说是你一个外面来的小子了,就算是暗影阁的人来了,也会给我们家苟少爷几分薄面,得罪了他,你知道你会是个什么下场吗?”
苟府从黑市街成立之初,就举家搬迁来到了这里,现在已经有十二年了。
而苟老爷为人奸诈,善于算计卖弄,他因为抓住了商机,吃到了黑市街最开始的红利,从一个穷秀才,摇身一变成了黑市街富甲一方的大财主。
随着时间的推移,钱越赚越多,人也是越来越贪婪,一些小的利益根本就满足不了他。
任何地方都是强者为尊,适者生存,这句话用在黑市街更为了当。
暗影阁明白这地方就是黑吃黑的理念,想要在黑市街生存,那你就要学会比别人更黑更贪婪,因此对于苟府这种情况,他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换句话说,能在黑市街长期生存下去的人,就没有不贪的。
而慕音离眼前的苟富贵,就是因为府里实在太有钱了,被他爹给宠坏了。
但凡苟富贵看上的东西,他爹苟老爷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给他弄来。
黑市街的人一般见了苟富贵都是绕道走,因为他们心里清楚,苟富贵不仅喜欢美女,更好男风。
但凡他看见街上走过一个帅气的公子,都会走过去跟别人搭讪,炫富的同时再调戏一番,最后威逼利诱把对方弄进府里,成为他的男宠。
围观的人群都叹息了摇了摇头,为慕音离感到惋惜。
路人甲:“哎,好好的一个小公子,怎么就被苟大少爷给看上了呢?要是落在他的手里,那可算是完了。”
路人乙:“造孽啊,这小公子算是羊入虎口了,“他”穿着打扮看起来都这么贵气,肯定是外面哪个有钱人家的公子,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想不开来这里,没有一点保命的本事,只怕进的来,出不去咯。”
路人丙:“对啊,你看“他”那小胳膊小腿的,腰还没有苟少爷的手腕粗,“他”拿什么去跟苟少爷比?”
“这我不用想就知道,“他”肯定是外面大户人家的小少爷,没经历过社会毒打,就想来这里证明自己,结果一不小心踩进了泥潭里,哎,这种人我在黑市街见得可多了,总归来说就是自己作死,在外面待着不好吗?非要跑来要问黑市街找死。”
围观的人议论纷纷,有人同情慕音离,有人背后骂她活该,也有人站在一边起哄看笑话,吆喝着让苟富贵赶紧把慕音离抢回去,免得等会就被其他人给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