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警察来说,原主有了绑架史密斯的作案动机。
然后事情糟糕的程度,远超原主的想像。
原主看到史密斯站在窗口的时候,正在货架前理货,手中拿着一把美工刀开箱。
当时跑得急,随手将刀片推回去后,把美工刀放进口袋中就急匆匆地跑出来了。
警察从原主身后搜出这把美工刀。
原主欲哭无泪:“我之前在理货啊,这是我的工具。”
“在抓小偷的时候,自始至终没有拿出来啊。”
可是警察不管这一套,他们把这把美工刀当成凶器。
原主被指控的罪名包括持械绑架,动用武器袭击伤人,非法拘禁,条条都重罪。
如果数罪并罚,至少是五年起跳,上不封顶。
原主直接傻眼,这真是事赶事,全赶在一起了。
自己不过是见义勇为抓个小偷,怎么把自己的下半生都搭进去了?
最可怕的是,自己坐了牢,谁来照顾重病在床的老婆,和没有成年的孩子?
鉴于罪情严重,原主被关了24小时后,法院举行了第一次假释听证会。
法庭要求的保释金是50万。
原主听到这个金额后,差点晕倒,自己家是做小本生意的,根本拿不出来这么大一笔钱。
如果拿不出保释金,原主会一直被关到开庭。
原主脸如死灰。
他知道以加国的办事效率,等到开庭最快也要一年半载,甚至三五年之后。
现在老婆重伤失忆,下不了床,自己在加国举目无亲。
如何筹到这笔天价保释金?
原主被关了两年后,法院正式审理此案。
期间,老婆程音因为没有钱做第三次手术已经离世,店铺也已经倒闭。
原主被判了十三年,在狱中唯一支撑他活下来的信念,是自己的孩子。
然而,等到他在狱中好好表现,费尽千辛万苦坐了8年牢得到假释后,社区因为他是犯人根本不肯透露他的孩子被领养的信息。
说这会影响孩子的心理成长。
不仅如此,社区工作人员还警告他,就算他私自打听到孩子的住址,也会申请限制令,不会让他见到自己的孩子。
原主再也没见过自己的孩子,最后郁郁而终。
看完原世界的剧情,华清心里五味杂陈。
就算是一个法律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它造成的后果却是好人坐牢,坏人逍遥法外。
那它算是恶法还是好法呢?
如果一个法律不是建立在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的基础上,只是维护社会正常运转的工具,追求的也是表面上的公平和形式上正义,它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想到这里,华清笑了。
自己这么想,不过缘于原主在华国受到的教育,根植于华国人内心深处的朴素道德观念。
正所谓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何况是两个不同的国家。
入乡便要随俗嘛。
忽然,华清眉头一皱,整个人呆住:“刚才放跑的那个黑人是史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