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的人有几个看到了全程,正在和不知道怎么回事的其他人把事情说清楚,听到的人没有一个不对着地上哀嚎的几个人翻白眼骂几句的。
孙有旺看了看周围,大多数都是在喊着憨姐儿好孩子不能走,也有几个和这几个人沾亲带故的不方便说话的。
孙有旺咬了咬牙把村谱拿出来,把那几个人赶走了。
孙锦书这才提着砍刀一言不发地坐在火堆旁边,继续磨着刀刃。想着晚上的时候,才更利索。
等孙有旺带人把尸首远远的埋起来,现场的血迹也都打扫干净的时候,信哥儿才和二狗背着一堆的柴火赶回来。
“哇,姐,你做得什么啊,好香啊。”
信哥儿把柴火往地上一扔就跑到孙锦书,伸着脖子嗅,果然还是在野外吃得好啊,在车马店里为了不让人使坏嫉妒吃得太素了。
“在水潭里捉了一条肥鱼,你怎么这么晚了才回来?”
信哥儿从怀里掏出来三个鸟蛋,放在孙锦书的手里。
“我和二狗哥爬树来着,一共找到了七个。这次二狗哥摔了,所以,他们家四个我三个。等下次,他在多给我一个就扯平了。”
孙锦书把鸟蛋轻轻地敲了敲,然后才埋在灰烬里烘一烘。笑着摸了摸信哥儿的脑袋。
“你小子不错,不过想不想以后不摔跤也能掏鸟蛋?”
“想!姐,你是打算开始教我功夫了吗?”
“嗯,所以以后睡不了懒觉了,怕不怕吃苦?”
“不怕,我学了功夫以后,就可以保护你和娘了。”
周围的人家也都闻到了香味,虽然羡慕但那是人家的本事,不会也不敢再随意放肆了。
其实家里经常吃肉的还有秦猎户家,只不过一来人家是走在最前头的,二来人家是猎户,老子和儿子都是人高马大的一个也不敢惹。
再加上孙锦书一个人追老虎、打野猪的事,这才让大家伙觉得孙家厉害。
树林里的昼夜温差大,晚上的时候,孙锦书特地装作跑肚,让孙寡妇和信哥儿抱着手炉盖着厚厚的铺盖睡在一起。
等到后半夜的时候,孙锦书拿着两把砍刀,从帐篷里猫着出去,避开守夜的人。然后顺着那几人的逃跑路径一路追去。
他们受了伤,身上又没有钱,肯定不会离得太远。孙锦书按照自己的判断全速追击,果然在一个时辰后找到了那一伙人。
正围着火堆,咒骂自己呢。孙锦书数了数少一个,就在周围的树林里晃悠着先找他。等到那群人听到小解的人惨叫的时候,迅速的拿着火把,进了树林。
孙锦书在树上窜来窜去,手里的砍刀一颗又一颗的人头收割着,最后还特地把埋起来的那位和这群人全部丢到了山里狼群的附近,尽可能的吸引狼群的注意,让狼群远离平安村的必经之路。
就算是辣鸡,在孙锦书的手里也要做出自己的贡献,算是为下辈子积德了。既然这么臭味相投,那就整整齐齐的死在一处的好。
等孙锦书忙活完了以后,东方已经出现鱼肚白了。孙锦书只好在回去的路上抓了一只出来觅食的雄鹿,连角带鹿都带回了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