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锦书把自己的那条鱼烤好了以后也是一半熬粥,一半给孙寡妇吃。又热了几个菜团子就喊信哥儿吃饭了。
信哥儿背着背篓从不远处蹦蹦哒哒地就回来了,脸上还特别高兴。孙锦书看了好奇地问了一句。
“信哥儿,什么事?让你这么高兴?”
“村里的孩子们都羡慕我今天中午第一个回来吃饭,连二狗哥都还在挖野菜没被叫回去吃饭呢。”
“是吗?那挺好,你也别炫耀咱家都吃了什么,就说。。。”
“就说吃的菜团子和糊糊呗。只不过今天中午大家都知道你打了鱼,姐,有好几个人问我能不能也让你当他们的姐姐。”
孙锦书疑惑地看了信哥儿一眼。
“那你是怎么说的?”
“我当然是拒绝了呗,我又不傻,他们想管你叫姐,不就是为了吃肉吗?我才不和别人分你呢。”
“那我还得谢谢你咯!去冯大夫那里拿两个碗过来把鱼肉粥盛过去。”
“嗯。”
孙锦书这是为了答谢冯大夫教信哥儿读书识字,除了自己之前教过他的本三千之外,这孩子还没有正经念过书呢。
孙寡妇又是个不懂怎么教的人,孙锦书只能瞅着时间教信哥儿。
而在冯大夫身边,不光可以学字读医书,还可以认草药。就算未来不当大夫,至少也不会让人糊弄吃错了药。
所以,偶尔孙锦书吃什么好东西的时候,也会送一碗过去。不会天天送,是因为斗米恩升米仇的故事经历的太多了。
至于那位帅气小哥,被孙锦书的一番话气得直接晕了过去到现在还没醒过来呢。
这是冯大夫号脉后的原话,信哥儿特地学给自己听的。
而村里的孩子们被孙锦书的那一幕用砍刀戳鱼的场景启发到了,再加上也想吃鱼,所以一齐回家以后闹着要吃鱼。
尤其是几个大一点的男孩子,其中就有已经十九岁的大狗孙英书。
“大狗哥,咱们这么干能行吗?要不然拉着憨姐儿一起啊!”
大狗中午的时候,看着自己媳妇喝鱼肉粥喝得香喷喷的,连前几天害喜的症状都轻了不少,从二狗嘴里得知鱼的来处后,吃完饭就拉着二狗出来了。
“憨姐儿被冯大夫支使出去采药材了,等她回来天都黑了。咱们离得远远的,把砍刀绑上绳子,一下午肯定能逮住鱼。到时候也可以分给她,不能光吃人家的。”
大狗说这话的时候,心里其实一点谱都没有。他之前是个童生,在镇子上的酒楼里当账房,也就干过地里的活计,哪里逮过鱼啊。
为了保命别被水冲走了,所以大狗才想出来这一招,结果可想而知。
等孙锦书背着药材和野兔,拎着野果子回来的时候,就看到黑灯瞎火的河边,还站着两个人在往水里扔着什么。
孙锦书也没管他们,躲得远远的,生怕他们俩是成了精的,吓得嗷嗷地就跑了回去。
“姐?怎么了?什么东西能把你吓成这样?”
信哥儿正在烧水熬糊糊,远远地看着孙锦书跑回来,赶紧招呼。
孙锦书拉着信哥就进了帐篷,孙寡妇正因为信哥儿晚上又熬糊糊糊弄她,气得掉眼泪呢。一看孙锦书回来,立马就把手里的布头扔了,刚要撇嘴,信哥儿立马捂住了她的嘴。
“娘,我姐让东西给吓着了。你先别说话。”
孙锦书把篓子放下,又把野果子递给孙寡妇,这才开口。
“娘,我打了一只野兔,等会炖上,明天一早正好就能吃上兔子肉,今天晚上喝糊糊,行不?我是真的吓得不行了,这是我洗干净的野果子,你先吃点。我和信哥儿去一趟冯大夫那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