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约翰·洛克菲勒。”
这时,一个女性声音在沈墨身后响起。
沈墨心中一跳。
这个声音近在咫尺,他却完全没有察觉。
对方没有刻意隐藏气息,也没有压抑身体特征,就普通地站在沈墨旁边,他的感知竟然没有半点反应。
沈墨立即反应过来,这个女人要么有着超强力的隐匿潜行能力,要么有着超出他的感知的能力。
沈墨更倾向于后者。
沈墨扭头,只见一个年轻女人站在他的侧后方,一身浅黛色古装,黑发及腰,气质出尘脱俗,美丽不可方物。
沈墨觉得有点……眼熟。
古装女人朝沈墨善意笑笑。
沈墨不动声色退后两步,又觉得有些多此一举。
而洛克菲勒却异常激动,“青莲!”
青莲?
青莲!
神下议会的青莲居士?
难怪觉得眼熟,不就是她打破空间,隔空一剑杀死强弩之末的楚江王。
当年的惊鸿一瞥,沈墨惊艳至今。
青莲居士看了洛克菲勒一眼,嘴巴张了张。
“你是……谁啊?”
看她的样子不似作伪,而是真不记得洛克菲勒。
“约翰,约翰·洛克菲勒。”
洛克菲勒说。那副痴情男的模样让沈墨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没想到。
约翰·洛克菲勒竟然有恋爱脑的一面。
沈墨毛骨悚然,洛克菲勒暗地里推动了这么些不可理喻的事,不会就是想见眼前这个绝代风华的女人吧。
越想沈墨越觉得可能。
“原来是你啊。”
青莲居士想起来了,说道:
“亚当的小跑腿,上次见你是什么时候来着,一百年还是一百五十年前?”
“把自己改造得人不人鬼不鬼,别怪我没认出你。”
“为了活下去,不得不付出一些代价。”
洛克菲勒眼中有狂热,“为了再次见到你,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青莲居士看着洛克菲勒,几秒后吐出三个字:
“神经病。”
扭头朝沈墨道:“你得跟我走一趟。”
沈墨:“额……”
“有意见?”
“没有。”
“有意见可以提,没关系,我是个非常皿煮的人。”
“绝对没有。”
沈墨连忙摆手强调。隐约中,预感告诉他,是的,他现在又两种选择:
一、爽快跟青莲居士走。
二、被暴揍一顿,被人拖着走。
又不是选择困难症患者,选项摆在那里,做出明智的选择不难吧。
这叫识时务者为俊杰。
至于打一场,一场一场的战斗给了沈墨面对敌人时充分的自信。
但不是自大。
直觉告诉沈墨,这不是一个好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