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我和知青不得不说的故事

第9章 除了吃,你还会什么?

苏成明的师父叫李忠贵。

原本也不是苏家店的人。

是几十年前,逃难逃到这里的。

凭借着一手利索的补锅手艺,稳巧的在苏家店安了家。

娶了媳妇儿,生了子女。

生活比公社里大多数人都要富足。

不过子女大多不成器。

再加上他现在已经老了,补不动锅了。

他家的生活。

又慢慢的落魄了下去。

可即便再落魄。

他对苏成明苏成秀两兄妹。

也还是照顾有加的。

有两块红薯,他都会分一块给苏家兄妹。

原主的父母是在十几年前的三年灾害,闹饥荒死的。

那个时候原主才不到十岁。

而苏成秀则才几岁。

公社里的人都说这对兄妹活不了了。

可李忠贵却硬是顶着家里所有人的反对。

分出自己也不多的粮食。

生生的把两兄妹给救了回来。

之后等原主稍微大了一点儿。

李忠贵就带着他翻山越岭,走街串巷的补锅。

一晃就是十几年。

既学会了补锅的手艺。

也养活了原主两兄妹。

这是大恩。

天大的恩情。

而原主早就把李忠贵当成了自己的父亲。

对于此。

穿越而来的苏成明自然也会延续下去。

替原主报答这份恩情。

李忠贵的家在河的对岸。

不远。

也就几百米。

苏成明走到这里的时候。

发现李忠贵家门口人影幢幢的,应该是有客人在。

见状。

苏然把手里提溜的药品和肉藏了起来之后,这才走向了他家。

等走进了才发现。李忠贵家的客人,原来就是苏志华和韩春明苏萌陈建军三个知青。

几个人坐在院子里。

似乎在聊什么事情。

“师父。”

苏成明走了过去,对着李忠贵叫了一声。

李忠贵闻声,抬头一看,满是皱纹的脸立马露出了笑容。

他起身脚步蹒跚的走向了苏成明,“成明啊,你回来了呀!”

“嗯,回来了。”

苏成明握住了李忠贵的手,呲开牙,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吃饭了吗?”李忠贵问道,“没吃的话我让你师娘给你下碗面条?”

“不用了师父,我已经吃过了!”

“那行,等这些人走了,你再陪师父我啊,喝两杯。”

“哈哈,当然没问题师父!”

苏成明点了点头,又指着苏志华他们问道:“他们来你家是干嘛的呢?”

“还能咋,租房子呗!”

“租房子……”

闻言,苏成明立马想到了下午的时候韩春明向自己问过这件事。

没想到。

他们租房子竟然租到自己师父家里来了。

“那师父你租吗?”苏成明问道。

“租吧,你霞姐出嫁也有一年多了,她那间房子正好空着,索性就租出去,得两个钱吧!”

“嗯。”

苏成明点了点头。

李忠贵说的霞姐,是他的大女儿。

比自己大了好几岁。

人长得有点胖,又懒。

说了好多亲,都没成。

媒婆差点都把李家的门槛给踩烂了。

结果在去年的时候,倒是有一个渔民相中了她。

她也没啥可挑的了,也就嫁出去了。

这时。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我的四个绝美师姐
我的四个绝美师姐
楚歌有四个国色天香的师姐,各个都是宠弟狂魔。却不曾想还有一个小师妹。“哎师姐师妹们请自重啊!”我叫楚歌,此番入世,请各位天骄绕道!
回头浪
五年后,三宝带她炸了大佬集团
五年后,三宝带她炸了大佬集团
五年前,她怀着三个孩子,九死一生。五年后,她带着三个萌宝强势归来,打脸虐渣,毫不手软。可偏偏那个曾经对她不屑一顾的前夫总是找上门,对她百般纠缠。“江小姐,顾总说你就是他的爱妻,他没有丧偶,你们还没有离婚。”江果果莞尔一笑,“顾总他有臆想症,玩笑话而已。”当晚,那个不可一世的男人将她抵在墙边,嗓音沙哑:“嗯,我有病,只有你能治……命都给你,别不理我。”暖心善良的三宝:妈咪,爹地好可怜!冷酷无情的二宝
C小喵子
为母报仇,萌娃炸翻渣爹婚礼现场!
为母报仇,萌娃炸翻渣爹婚礼现场!
五年前,沐晚晚被离婚,怀着三宝差点命丧黄泉。五年后,她的天才萌宝们为母报仇!调查前,霍北枭雷霆震怒。“谁家的孩子,找到后我要让他们生不如死!”调查后,霍北枭慌了。
财迷兜兜
邪王追妻,王妃她日日想和离
邪王追妻,王妃她日日想和离
未来世纪医学天才元今歌一朝穿越,成为废物草包弃妃!新婚夜就背负上害人性命的恶名,还被这冷面王爷万般欺辱?敢动她?行!一刀送他去见祖宗!某王忍痛冷嗤:“元今歌,你别不识好歹,本王愿意娶你,是你三生有幸!”元今歌冷笑一声,第二天就告御状要休夫!此举一出,撼天动地!后来府内有下人亲眼目睹,王爷深夜跪在王妃屋外,低声诱哄:“爱妃,本王错了,把门开开……”元今歌:“放狗赶人!”
白小狸
将门娇娇一睁眼,偏执王爷来抢亲
将门娇娇一睁眼,偏执王爷来抢亲
大秦凉国公幺女谢昭昭,错把奸贼当良人,落得家破人亡凄凉惨死的境地。再次睁眼,她重生在花轿里,还被前世冤家抢了亲。冤家眯着阴戾双眸撂下狠话:你注定只能是我的女人!从此——她杀人,他递刀。她点火,他煽风。她一路虐渣报仇,他一路保驾护航。谢昭昭迷惑。前世好好的温良少年,今生怎么成了个混世魔王,还傲娇毒舌不要脸!这画风有点不对哦。
千与千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