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看得见,但不辨颜色。听得见,但只能听百米之内。能与阳间的人和物相通,但会被阳气灼伤。
此外,我没有味觉和嗅觉。
这副操蛋的身体!
我知道自己是个母的,于是便向人类女子学习行为规矩,然后我发现大多数人间女子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遇到镜子就走不动道。
但是我……照不了镜子!
我尝试了所有能反光的东西,没有一样能把我照出来。
所以我至今不知道自己长什么样子。
我就这样,孤零零地在人世间从2008年飘到了现在,整整十一年都没有一个人类能看见我。
只有那些灵和鬼,他们会向我投来目光。
但是……遇到鬼的时候,我连招呼都不敢上去打——他们忙自己的事业都够焦头烂额了,根本就没心思来理会我。我要是非往跟前儿凑,绝对被误伤。
而灵……它们刚从活人变成死人,一个个的都是懵懂的小家雀。每次都还来不及深入交流,他们就被黑白无常给勾走了。
啧,说到无常,这可恶的无常!不管我怎么缠,他们都不肯带我去地府!
我尝试过自己找到冥界去,可这碧落黄泉,压根儿就没我的往生路!
这天杀的,我究竟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T—T
在我刚刚“醒来”的那段时间,我对自己的第一设想是吸血鬼。
尖牙——擦擦、会飞——咻、瞬移——唰、吸血——嘶哈嘶哈……
这多酷啊!
但是很遗憾,即使我每天都舔一遍自己的牙,也没发现有一颗獠牙冒出头来。
关键是我也不渴血,蝙蝠跟我也不亲。
然后我觉得自己可能是个精灵。像萤火虫、昙花精什么的——只在夜间出没的那种精怪。
但是也很遗憾,我没有小翅膀,也不会发光,更不会化形。
一点都不酷!一点都不可爱!
那我觉着,再不济也该是个凶煞恶鬼吧?
诶您猜这么着?我根本就作不了恶——因为我没有执念和怨气,也无法触碰活人。
活人他烫手啊。
所以经过排除法验算之后,我终于接受了事实——我就是个平平无奇的、普普通通的、没有法力的游魂。
卑微得连生死簿都把我漏掉了,黑白无常也懒得鸟我。
好了,指甲磨得差不多了。
我拍了拍张麻子的墓碑,同他告辞了。
其实这周围还有很多座坟,所以按理说我和张麻子男女授受不亲,是不应该挤一堆的……但我没办法。
人家都是双人墓,我总不能知三儿当三儿吧。
我虽也向往那些独栋的闺阁,但它们都是水泥砌的——我刨不开。
日子非常**,不过见多了更**的,我反而有些庆幸。
我虽身无长物,胸无大志,无亲无故,孤苦飘零,但也省去了许多生而为人的烦恼。而且也不必像鬼一样,困于执念之中,提心吊胆地躲避来自四面八方的追杀。
虽然偶尔遭无故之殃,但好赖也混得下去。
姑且这么混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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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文提醒:
1、这是篇言情文,言情!言情!
2、不恐怖,偏日常。
3、单元剧情,没有前标题的就是主线。
4、文中的引用和化用我会在评论区注明出处。如果没有,那就是我瞎编的。
5、第一人称叙述的时间线从2019年开始。故事整体框架建构于中国神话传说。
6、写作的初衷是希望在凡尘俗世中寻找一点乐趣。没有什么格局,也没啥文笔,就图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