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拯救那个死对头

第111章 救世主和小丧尸16

那人吸了吸鼻子。

答的非常认真。

“你臭了。”

天气渐渐回温,他超过48小时没洗澡了,臭也正常,不过扒裤子这种行为不可取。

他按住小姑娘的头,环视四周,发觉这是一间宿舍模样的屋子,里边安安分分摆着六张床,每个床花样都不同,甚至有长有短。

不知道为什么,他想到了七个小矮人。

当然,现在并不是思维发散的时候。

旁边的椅子上放好了换洗的衣服,还有一盆水,应该是要给他清理。

明梨发觉他不太高兴,抓住他摁着自己脑壳的手,指了指下边蹲着的小稚,“他不会解。”

所以本来是小稚来的。

不管怎么样,沈世都不太能接受让别人给自己清理。从床榻上坐起身,这才将裤子扣子扣上,看向窗外,“这是你家?”

“嗯。”爬下床的明梨点头。

他又看向那堆衣服,半晌,“这里有卫生间吗?”

……

他清理完出来后才有兴趣观察周围。

是一个陈旧且破败的院子,虽然有三栋楼那么多,但其中两栋显然已经废弃,并没有人去收拾,余下一栋就是他待着的地方,带着生活气息,井井有条。

他看向大门,门上是五个大字——安兴福利院。

四年前全员转移的安兴基地的福利院。

也是明梨那张照片的背景。

这次来给他送饭的是另一个孩子,看起来比小稚大几岁,戴着副没有镜片的眼镜,看起来有些老成。

与其他丧尸不同,他没有看到沈世就磨牙,只是把米,还有一些不知道打哪来的蔬果放到桌面上,又抱起先前他躺过的床上的被褥,稳步往外走。

再进来时,沈世把他叫住了。

“你们都是这个福利院的孩子?”

小男孩看了他一眼,点头,“不知道为什么梨姐姐把你带回来,但你最好哪儿都不要去。”

“有些家伙很不听话。”他说话很顺,甚至比明梨都顺。

比起沈世见过的其他丧尸,他显然是最接近于人的。

于是他问出了长久以来困扰自己的问题,“你们……确定是丧尸吗?”

“当然是。怎么,打算找人把我们抓起来?”小男孩对人很不友好,框架眼镜下的瞳色比起其他人,更近似于黑。

他说,“你最好别动这种歪心思,不然阿元会咬断你的脖子。”

沈世摇头,“我还不至于找死。”

“我只是好奇,丧尸也会有意识?”

“大多都是没有的,但也有例外,毕竟我们也曾经是人。”男孩扶了扶眼镜框,“自我介绍一下,沈先生,我是唐修,姐姐说你是客人,所以我会对你保持礼貌,但如果你想做什么坏事,我也不会手下留情。”

唐修像是个小绅士,一看就知道是“别人家的孩子”。

沈世突然有很多话想问。

显而易见,面前这只叫做唐修的小丧尸,跟其他丧尸很不一样。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四合院,我是何雨水的同学
四合院,我是何雨水的同学
穿越到了京城远郊一个普通的农村,成了村子里面最穷的一户人家十五岁的的大儿子。年近六十岁的老爹,裹着小脚的老娘带着四五个年幼无知的弟弟妹妹,肚子里竟然还有一个?这日子怎么过啊?踏着时代的脚步,努力让他自己、让自己的家人都能过得更幸福一点,更快乐一点!四合院,不是他最理想的家园,却是他唯一可以拥有的家!也是他幸福生活的起点!
龙城土着
开局卖粥,顾客都是饿鬼
开局卖粥,顾客都是饿鬼
一碗暖心暖胃的好粥,需要文火慢煮,细火调煨。只有全身心的投入,精煮慢炖才能成就一碗地道好粥。陆宁一手扛着鬼头大刀,一手拿着汤勺大声喊道,“男鬼女鬼排好队,老鬼小鬼别插队!那个谁谁谁…你再乱挤老子剁了你的鬼头煮粥!”
陈木同
捡到的男朋友竟然是主神大人
捡到的男朋友竟然是主神大人
顾涣将一生贡献给了国家,最后死于辐射。本以为会进入天堂,结果没死成,绑定了一个红娘系统,致力于帮他寻找灵魂伴侣。不过,这个灵魂伴侣确实合他心意,怎么办?好好宠着呗。科研大佬vs娱乐明星蛇兽vs兔子大师兄vs小师弟农门状元vs丞相公子锦鲤vs知青软饭雄虫vs将军雌虫……不按顺序,按灵感(不霸总,不冷酷,甚至有点搞笑)
趁风不注意
刚金盆洗手:校花邀我去考古
刚金盆洗手:校花邀我去考古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他选择结束十年盗墓生活,放弃老九门继承人的身份,荣归故里。如今,将带着一身通天手段,再次踏入墓穴。夹龙山一行,大战血蝙蝠,镇压红毛棕,追杀鬼尸虫……网友:“哥们,你这手段是来盗墓的吧?”秦川:“我是考古的。”网友:“那么多血蝙蝠怎么死的?”秦川:“洞穴环境压抑,自杀。”网友:“那个红毛粽子呢?”秦川:“直播恶搞,要相信光。”网友:“你追杀鬼尸虫不能是假的了吧?”秦川:“谁起的名
海风道
娱乐:姐我不想努力了
娱乐:姐我不想努力了
赵宇穿越成为一名新晋艺人,公司为了造星,安排他上了一档某台的综艺。目的就是为了卖惨博眼球。轮到他上台的时候,想到自己那“惨无人道”的身世,赵宇竟绷不住笑了,导致后面越说越离谱。观众A:“尼玛,你太爷爷七岁就走了?那你爷爷是?”观众B:“卧槽,这大兄弟的身世是个迷啊!”……这反差的效果让赵宇爆红,传奇巨星自此诞生……
超级萝卜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