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女孩不堪羞辱选择了自杀,女孩自杀以后,她的母亲也一病不起,半年之后死了。
最后这名父亲找到了那个男孩捅了他十几刀,男孩死了,这个父亲也给判了死刑。我这是很多年前发生过的一个真实案例,现在在网上还能查到。
如果在最开始那个男孩第1次犯罪的时候,就受到法律的惩罚的话,那么后面一系列的悲剧其实都是能够避免的。
陈大明一直都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不适用严重的暴力罪行,那些犯下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罪行的未成年人,应当和成年人一样惩处。这样才能起到震慑作用,这样才能给受害人一个公平。
法律的存在是应当维护公平正义的,而绝不是保护某一些人,犯了法却不受惩罚。即便是在西方那些号称文明进步的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犯下的严厉暴力犯罪也同样会严惩。
陈大明想如果方平在他13岁的时候,第1次犯罪就受到惩罚,兴许他会对法律产生敬畏,日后就不会犯下这么严重的罪行。
记者会结束了,陈大明躲开了人群,打了一辆出租车回家。
他很清楚用不了多久就会有警察来逮捕他的,他还有很多事想跟赵大巧交代。他对于自己的选择并不后悔,他只是担心赵大巧会承受不了这些,也十分内疚自己给她带来的这些麻烦。
刚到楼下,他就看天赵大巧,焦急的站在门口等着自己。
赵大巧看见他以后就急忙跑过来,神情很慌张,一个劲的冲他使眼色。陈大明明白了,肯定警察已经在家了。这时候赵大巧从怀里掏出了一瓶白酒,拧开盖子递给陈大明说赶快喝了它。
陈道明笑着摇了摇头,轻轻的抱住了赵大巧把她揽在怀里说,
“我不可能一辈子永远这么逃避的。并且我也担心,万一这一次喝醉了,回不来了怎么办。”
这时候前来逮捕陈大明的警察,已经发现了他,走上前给他戴上了手铐。赵大巧急忙拦住警察说,“在他临走之前让他喝点酒吧。”
那位警察用着奇怪的眼神看着赵大巧说,“这又不是上刑场,喝什么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