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合院:吃亏是福,导致儿孙满堂

第143章 瘦金小楷

这一次,她被组织招回,作为未来的外交人员培养,为国效力。

由于,作为人材培训基地的光明夜校,实在是太缺少老师了。

萧淑被临时借调来,客串了一把,杨朝升他们班的老师。

萧淑觉得,自个儿这一次没白来。

她在这儿发现了一个十分有趣的男人。

他有着比鹅卵石男人更加强健的体魄,在举手投足间,都散发着力量的美感。

用句后世的话来形容,那就是“行走的荷尔蒙”。

萧淑还发现——这个男人的魅力不止于外在,内在也特别的有才。

在“老大哥”那儿学习了多年。

萧淑的性格,除了有东方女性温柔贤淑的一面,还具备鹅卵石姑娘那种热情坦率的一面。

发现了杨朝升的小动作。

萧淑缩回手,捋了捋额头的刘海。

二人的交谈,就这么陷入了一阵冷场。

“哎——杨朝升,你怎么会学一个昏君的字啊!”

还是萧淑找了个话头,打破了沉默。

“哦——您认识这种字体?

觉不觉得,他的字比人有骨头?”

现而今,华夏可以说是一穷二白,工业生产薄弱的不行。

就连钢笔、铅笔、橡皮擦等文具都很难大批量生产,这些文具的价钱不但很贵,一般人还难以购买得到。

来光明夜校学习的学员,大多数用的,还是笔、墨、纸、砚,老几样。

这里的“笔”,指的是由千年前大秦名将蒙恬发明的毛笔。

杨朝升在自个儿随身小世界里,虽然也收藏了不少作为战利品的金笔。

他却不好拿出来用,怕以后说不清楚。

杨朝升只好随大流,去荣宝斋淘了一只上好的狼毫小楷,作为书写工具。

这狼毫小楷啊——尤其难选。

得亏了杨朝升在荣宝斋有一个相熟的主顾,倒手给了他一只已然用水发开的狼尾全毫。

这一只笔,属于狼毫小楷中的佳品。

花了杨朝升整整十万政府新发行的货币,不比买一只低档的钢笔便宜。

好处,就是不扎眼。

不是行家上手,可分辨不出个好坏来。

有了好笔,当然得有好字不是。

作业本上的一手毛笔字,杨朝升用的是瘦金体。

瘦金体书法,知道的人都知道,是北宋时期有名的昏君宋徽宗赵佶所创。

瘦金体,是一种瘦挺爽利的毛笔字体,其特色是暗藏锋芒。

有道是,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谁能想到,这样一种筋骨透劲,藏锋潜锐的字体,会出自一个软骨头皇帝之手。

杨朝升爱其字而蔑其人。

作为华夏知识分子的一员,萧淑也练过一段时间的毛笔字。

她在书法方面,自然不乏与杨朝升的共同话题。

“瘦金体大字尤可见风姿绰约处。

你写的瘦金小楷,却独居一格,成就可追颜筋柳骨。”

女为悦己者容。

萧淑的这番话,说的有点儿讨好之意,却并不是在吹捧。

杨朝升不知道的是,他的这笔瘦金体书法,已然入了几位书法界大佬的眼。

萧淑在给杨朝升批改作业时,发现他的毛笔字很不一般。

就拿给了,正巧在家的大领导父亲一阅。

这一瞧不要紧,顿时,让这位大领导大感兴趣。

一通电话打出去。

他邀请了几个四九城的书法大家,来家里头做客。

一同鉴赏,杨朝升写在作业本上的瘦金小楷。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大商川行军
大商川行军
直到见到王位上那个威武的男人,他才知道原来这一切都是这个男人计划好的。本就没有什么天命,本就是这个男人默默地在背后推动了一切的发展,为了华夏文明能够延续下去,更为了炎黄子孙能够万世不衰,这个男人宁愿背负万世骂名,也要做一件罪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而这一切的转折,竟然就在他身上……
详见
我是吕布,为国为民
我是吕布,为国为民
超凡神话的三国,天下第一的吕布。穿越而来的吕布,只想为国为民做一点事。为国为民者,方为英雄好汉。吕布说,各路诸侯们,大家都是好兄弟,兄弟相残没什么意思,不如大家联合起来,一起往外打啊,世界那么大,大家不想去看看吗?
万般半点
烟花新宋
烟花新宋
开局意外穿越,宿主竟是植物人儿!还是个混账植物人儿!决战商场,行走江湖,居于庙堂,现代思维和传统环境的碰撞,总是让人始料未及。这是一个古代纨绔的逆袭之路,也是一个现代小伙的救赎之路......
秦岭的猴子
我穿越了!一半?
我穿越了!一半?
我先说明一下,此系统非彼系统,传统系统文动不动就给钱给房子给女人,甚至改时间线,但我这里不是哈,我这里的系统全称为穿越者监管系统。啧,反正世界观蛮大的,我也不确定能不能把持得住,重点在监管哈,我这里的系统只会给主角提供机遇,就类似于药老对萧炎,天梦对霍雨浩,而不是传统系统那种给给给,机遇和奖励的区别就是,机遇需要主角自己去把握,而奖励几乎接近白嫖。好了,正文开始。作为一个普通的高中生,李河这辈子大
理工学院的文科生
三国:开局获得霸王传承
三国:开局获得霸王传承
(系统+体穿+多女主+非召唤)杨凌愣愣的看着自己面前摆着的破碗!里面有三个铜板!杨凌有些懵!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过是在地摊上花了三块钱买了这么一个号称古董的破碗,怎么就到了这里?
人生如戏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