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他认识白锦瑟,或许,这话说出来都没人会相信,他就是认识白锦瑟13年的秦无端。
从白锦瑟13岁到26岁,他一直都认识她,可惜......她现在怕是早就不认识自己了。
秦明晨自嘲的笑了笑,别说白锦瑟不认识自己了,估计连父母,也不会相信,这个叫秦明晨的人,会是当初的秦无端吧!
当初,为了从袁封手下救下白锦瑟,他跟袁封搏斗,却完全不是袁封的对手,被对方割喉。
幸亏他临死的时候,千钧一发之际,一击毙命,杀死了袁封。
他以为,自己肯定必死无疑了,他能感觉到,自己灵魂飘出了身体,慢慢的上升,后来就处于一种浑浑噩噩的感觉中。
当他从这个叫秦明晨的人身体里醒过来的,他还以为,这是人死了要来的地方。
可是,当他真的明白了大湾村的秦家生活,这才彻底清醒,他居然带着记忆,重生栽了这个叫秦明晨的人身体里。
他知道了,自己还在原来的世界里,这个地方,也有铭城那个地方,而他重生的大湾村,属于青城。
他在醒来的一年时间里,身体枯瘦如柴,简直不像是十八岁的人。
他昏迷了五年,用了整整半年多时间,才站起来,慢慢学会走路,直到现在,他还走不快。
他看着一贫如洗的秦家,他想过无数种办法,去联系以前的人,想要改变目前的生活。
可是,他唯一记得的,只有自己助理的电话。
他在能走路之后,好不容易凑了点零花钱,去村长家,打电话给助理,却被对方骂了一顿,说他是神经病,滚远点之类的。
那会,他才被当头棒喝,彻底清醒了,他如今是秦明晨,不是秦无端。
重生这种荒谬的事情,说出去谁会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