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王爷,黄老先生认为,君王应该造福天下,而非治理天下。”“治理天下,解决百姓的困苦,让他们衣食无忧,不是造福于他们吗?”
“王爷,您说得是明君!但是,谁都不能保证,历代皇帝都是明君!万一,有昏君出现,百姓苦矣!”
“依先生之意,该当如何?”“限制皇帝的权利!”“如何限制?”“授予宰相权利,制约皇帝!”“回到汉唐时代?”
“非也!只需严格执行如今之制度,内阁和议政殿,各司其职,不给皇帝以专权的机会!同时,还要义律法的形式说明,太监不准干政!否则,宰相有权废黜皇帝,另立新君!”
“这种做法,岂不是为宰相造反,留下了祸根?”“隐患确有!不过,宰相的选拔,需才德兼备,皇帝和百官皆同意方可!”
“若百官为了自己的利益,依附朋党,推荐自己人出任宰相,又当如何?”“内阁只有票拟的权利,批红的权利,始终握在皇帝手上,议政殿有复核、封驳之权。三方互相制衡,谁也无法专权!”
“太祖立国之初,建立这种制度,本王有些不解。经先生这么解释,本王彻底明白了!”“太祖圣明!”
“如此说来,你的思想,是不是…”“王爷,在下明白您的意思!太祖虽建立制度,但并未写进律法里面,皇帝可以随意更改!”
“哦?律法?皇帝就不能更改了吗?”“这…”“虽说王子犯法,庶民同罪!可纵观历史,哪个朝代能做到!”“王爷所说极是!”
“既如此,律法还有何意义?”“历朝历代,律法只是皇帝统治百姓的手段而已,并非代表公平,并非代表正义!”
“精辟!本王闻所未闻!”“谢王爷夸奖!”“嗯!先生,既然问题提出来了,应当如何解决呢?”
“皇帝荒淫无道,昏聩无能,祸害万民者,百官可共商议,废黜皇帝。写进律法,普及天下。让所有的百姓都知道,昏君,不得人心,百官可以废之,不必揭竿而起!”
“那宰相与百官是不是也要约束?”“自然!非昏君、庸君不得废除,否则,按叛国罪论处,诛灭九族!”
“不错!只是本王还有一个问题!”“王爷请讲!”“这件事情由谁来负责?”“设立一个单独的衙门负责此事!”
“什么衙门?”“督察院!”“仔细说说!”“督察院设督察御史,副督察御史等,负责监督皇帝、宰相,有讯问皇帝和宰相的权利。”
“督察院官员不是由皇帝任命吗?他们怎么敢讯问皇帝呢?”“都察院官员由百官推举,百姓认可才能认命,皇帝无权干涉。”
“如此说来,督察院的权利很大喽?”“都察院与内阁、议政殿,共同推举商议皇帝得失,推举新帝。但是,督察院官员最高品级只设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