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觉得这才是属于她的世界。
不需要念书,不需要考试考核,不用种地栽树,也不用因为饿肚子而被迫营业。她的一日三餐都由最近学乖的雪歌包圆了。
臭狗子为了讨好她,不但学会了引火,更会贴心地在朝朝吃完烤肉之后献上刚摘的新鲜水果。
狗腿得不行。
让朝朝不得不原谅它用舌头刺拉自己脸颊的事了。
朝朝一袭淡紫色的束腰留仙裙穿梭在旷野,像山间的一只美丽的蝴蝶,东挖西掏地搜罗了好多可以炼丹的草药。
追着快成精的乌头参绕了好一段路,终于将它逼停在了大岩石下。
“哼,这下看你往哪里跑,总不能长石头里去吧!”朝朝嘿嘿笑着上前一把薅住乌头参稀稀拉拉的叶子拽了出来,“快进我袋子里来吧!”
将新得的乌头参塞进乾坤袋里,朝朝拍拍手转身正要寻找雪歌的身影,就与小溪对面蹲着洗脸喝水的男人对上了视线。
“姑,姑娘,小心!”那男人瞪大眼睛看着朝朝身后,拿起脚边的砍柴刀提醒着朝朝。
还没回头,雪歌就从身后一道闪电般窜了上来,越过朝朝跑了两步,前脚压低,后腿用力一蹬,空中滑过一道白色的残影。
只一眨眼,雪歌就越过了溪河,到达了对岸。
“啊,妖,妖怪!”对面那男人大叫一声。然后就被雪歌一爪子按在了地上。
“雪歌!停下!”朝朝连忙一个飞跃落到雪歌身边,“雪歌,这是人,不是猎物。你个傻狗。”在宗门里见了那么多的人也没见它要扑棱呀,难道是这阵子在野外随它捕猎,性子变野了?
雪歌提起自己厚实有力的狼爪,那人连滚带爬地从雪歌身下挪开。
“不好意思,吓到你了,这是我养的宠物,不咬人的!”但它吃人。
朝朝说的有些心虚,侧脸瞪了雪歌一眼。拎着它的耳朵拽在自己身后。
净给自己惹麻烦。
那人爬起来,不明白眼前这个娇俏俏的小姑娘怎么会养这样一只凶狠的野狼作为宠物。不过看小姑娘刚刚飞身越过三四丈宽的溪河时,他忽然觉得她不是一般人了。
“我叫张健,是林外泗水村的猎户。”
朝朝点点头,见这人没事转身要走,又被张健叫住了。
雪歌在这人再次出声跟朝朝说话时,忽的回头绿眸冷冰冰地盯着身材壮硕的猎户,发出警告的低吟声。
张健眼神躲闪着嗞着尖牙的大雪狼,硬着头皮说道:“姑娘,我看你有仙法,能不能请你去我们村里,帮我们抓妖怪!”
“妖怪?”
“是的,我们村长已经找了好几个道士来布阵抓妖怪了,但一直都没有抓到那只剥皮的妖怪。那只妖怪已经抓走了我们村里好些人了----”张健竹筒倒豆子一般说着。
剥皮,这是遇上什么爱美的艳鬼在作祟吧。可这样的艳鬼对人皮的选择一向都很挑剔的,从来只选年轻漂亮的女子为目标。没听说男女不忌,连孩子都不放过也是少见。
朝朝来了兴趣,于是决定跟张健去泗水村走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