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兰在现代

第270章 我要活下去

但我是未成年人,我的父母可以替我做一切决定,或者说,他们从不认为,他们是在替我做主,因为我,不是一个独立的人。我只是属于他们的私有物。他们只是在为自己做主。

我起诉我的父母,目的,只有一个,我想活下去,活到成年。

可以自由自在地呼吸外面的空气,在感受凉风拂过的美好时,不被打骂;可以喝一碗美味的粥,而不用担心今天没有剩菜剩饭,又要饿肚子的问题。

我离成年只有几个月了,但我可能看不到了。

我不想再在剩下的日子里,被控制,再被无端打骂,不想再饿的头晕恶心。

我想活下去,我要他们对他们过去对我所做的一切付出应有的代价。

而,我想要活下去,只有远离他们。

我最后想说的是,我不是他们的私有财物,我是个活生生的人,独立的人,我想要活下去。”

……

庭审结束后,没有当庭宣判,而是择日宣判。

这时候,

“我想活下去”

“子女不是父母的私有财物”

“独立的人”

很快这些词条很快出现在热搜榜中,在瞬间就爬上了最高峰。

正常来说,徐依依这样的案件是在算不上多热门,不过因为之前讨论的子女和父母关系的话题热度未减,地方电视台的两波蹭热度的操作,再加上徐父找的媒体做的剪辑后的短视频,短时间内,大家的视线都被集中在这里了。

而徐依依的陈述,因为借着直播让很多人都直面了一个苍白柔弱却努力想活下去的女孩,那种冲击,使得很多网友的心都被点燃了。

就这样一浪、一浪地叠加,最终变成了海啸。

当海啸毫无阻挡地在肆虐时,文艺发了一篇文章,文中将很多未成年人受虐待的案例整理出来,其中强调的只有两件事,一个是每个受虐待的孩子最终的结局都是残疾和死亡,一个是施虐者的审判结果。

同时另一篇看似无关的文章也同时出现了,文章列举了很多盗窃罪的审判案例,犯罪者的审判结果,最低也被判了十年以上。

文章的最后拉扯上了前一篇文章,做了一项让人无法接受的对比。

前者受害者经历了长期、且手段残忍的虐待后,伤残、死亡,施暴者受到的处罚,最高七年,平均不到四年。

后者,巨额财产,其中包括名贵猫狗,失窃,罪犯最低被判处十年以上,最高判处无期徒刑。

很快又有不少文章出现,有损坏公私财物罪的案例,有故意伤害罪的案例,无一例外,都拉扯上了未成人虐待案,对比的惨烈,让不是很熟悉具体法条的网友们,简直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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