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年,我来了

第262章 这是说的我舅舅吗?

“部队里有养的军犬,咱们吃不完的剩菜还可以倒给狗吃。”

其实哪有那么多吃不完的剩菜,他们一道菜可以热个四五次,总会吃光的。也只有那讲究的才会不吃剩菜,把菜倒掉。

男人们还在喝酒聊天,军嫂们就帮忙先把这两桌的碗筷给洗了,然后带着孩子们跟顾瑾瑶告辞。

“弟妹有空也去我们家玩儿。”

“我们家孩子跟双胞胎差不多大,以后也能做个伴儿。”

顾瑾瑶寒暄着把她们都送到门口,叮嘱她们注意安全。等人都走没影了才把门关上。

院子里已经黑透了,顾瑾瑶用电线扯了个灯泡出来挂在墙角。

“辛苦弟妹了,我们再说会儿话就走。”一团政委看女人们都走了,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没事,你们吃。要是饭不够我再给你们做点。”

顾瑾瑶看了看桌上,肉菜基本没剩什么了。还有点青菜,花生米也吃完。

“你们还要吃什么菜?我给你们再炒两份。”顾瑾瑶询问着,也在想厨房里还有那些菜好做。

“再来盘花生米吧。”秦明臻道。

“行。厨房锅里有酸梅汤,谁要是觉得有些醉了就进来喝一碗。”

顾瑾瑶这话说完,其他人都相互看着打趣。好像谁喝了酸梅汤,谁就酒量不行似的。

秦父毕竟年龄大了,吃了这么会人也累了。直接下桌不跟他们年轻人一块儿闹了。

“你们慢慢吃,我回屋休息了,让明臻好好招待你们。”秦父背着手慢慢踱步回房。

顾瑾瑶又回厨房炸了盘花生米,拍了个黄瓜端着出来。“不够就喊一声,我再去做。”

“够了,弟妹。你不用管我们,去忙吧。”三团长接过菜道。他这个地方离厨房门口最近。

顾瑾瑶又看了看确实没什么好让她帮忙的,就去孩子们房间了。他们自己的房间门正对着院子,进出不太方便。

“弟妹还真贤惠,一点都不嫌我们吵。要是你嫂子早就烦的骂骂咧咧了。”三团政委道。

他媳妇儿就是个母老虎,天天在家里吵。今天他都没敢让她过来。

“嫂子在家操持一天家务也累了,咱们做男人的多体谅体。”有那明事理的就直接劝道。要是政委连家务事都处理不好,那可就糟了。

“唉”三团政委叹了口气,不说话了。

这是有外心了啊?几人私下里的小动作也没让三团政委看到。

又吃了会儿,等到天都黑透了,几人实在撑不住都摆摆手要回家。“多谢弟妹今天的招待,让你们破费了。不行了,明天还要跑操,我就先走了。”一团长跟政委并肩而行。

“团长那我先回去了。张慧最近都在家,嫂子有什么事儿可以去家里找她。”邹政委想起张慧跟他说的那事,想着还是先让媳妇打听打听。团长嫂子刚来什么都不知道,可别吃了亏。到时候丢脸丢的是他们整个团的脸。

秦明臻没有听懂邹政委的潜台词,只点点头道。“我媳妇儿明天就去上班了,最近应该没什么事儿找你家媳妇。”

剩下的人在他们两个说话的时候,早就三三两两的先走了。

秦明臻把门关了,回到院子里。才看到他家父母媳妇儿正在三堂会审的盯着他。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重生之霸道总裁宠上天
重生之霸道总裁宠上天
时冉,时家千金,被妹妹时落和被爱到骨子里的男人沈家少爷沈浩害得尸骨无存,把爱自己爱到用生命来宠的男人封擎宇拒之门外,重生后,女人你的马甲有点多哦,呵呵,老公,我错了......
阿泽西毋
穿越王妃不是人,种花枯木又逢春
穿越王妃不是人,种花枯木又逢春
方语死后才知道,原来这竟是她的第十世,前面九世的光影匆匆略过,原来每一世的寿命是越来越短的,直到这一世死去,她才刚刚二十二岁!究其缘由,还是第一世的时候作的!什么?她还可以选择再来一次?那果断增加寿命啊!!什么?因为死的时候连累了别人也死了,再来一次要耗费掉前九世积攒下的功德,而且还无法继续做人?没事没事,只要灵魂是个人,只要别让我失忆,那我就还是我自己啊!!生是种花人,死后还是种花魂!穿越后的方
懒是一种命
八零,小撩精下乡盯上全村最猛糙汉!
八零,小撩精下乡盯上全村最猛糙汉!
陈如棠重生到了八十年代,按着前世的轨迹,她应该逃婚被拐卖,全家死光光。重生后如棠摩拳擦掌:逆天改命从不逃婚开始,于耀阳?我嫁了!村里人捂嘴笑:于耀阳是街溜子,嫁过去还有个好?嫉妒如棠众配角暗搓搓:嫁街溜子等着天天挨揍吧!所有人都等着看如棠笑话,可事情跟大家想的不一样。人贩子想抓她卖钱,抓起来上交给国家!想勾搭街溜子的女配,跪下来给姐唱征服!家里没钱,海鲜山货搞起来!婚后的小夫妻日子红红火火,顿顿有
甜甜虾
神凰倾天下
神凰倾天下
“主子,楚姑娘去毒宗藏宝阁了。”下一刻一只手揽住了楚晚歌的腰“歌儿去那么危险的地方,怎么不让为夫给你望风呢?”“主子,楚姑娘提着刀杀到别人门上了。”“让宗门所有人去给小歌儿撑腰,备好东西,本座去给小歌儿磨刀。”“主子,楚姑娘她…她去青楼接客了…”君墨绝一脚踹开房门按住楚晚歌“是为夫的不是,让夫人还有精力来这种地方。”楚晚歌看着突然冒出来的人,眉心一跳。这些年,她杀人他递刀,她放火他扇风,真真的郎才
幽鹿鸣
我把对家的疯批少爷买走了
我把对家的疯批少爷买走了
陆施琅:“不好意思,爸,我把您对家的儿子给买过来了……”——小时候的陆施琅曾忍着剧痛而把自己喜爱的玫瑰抓在手里,即使鲜血流出也没有撒手。长大后,他再次遇到了让自己喜爱的玫瑰,只是这朵玫瑰的刺要更加锋利。他试图把玫瑰带走,于是对刚刚下了生死擂台,身上还裹挟着狠戾气息的纪匪说:“你跟我走吧。”“这算是包养我吗?”“嗯,所以你跟吗?”纪匪:“当然,有钱就跟。”只是玫瑰终究是有刺的,纪匪也远远没有他表现出
惊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