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大陆新世代

第106章 主人,我错了

“怎么这么大个建筑群,资源就这么点?难道是有人先我一步?算了算了,先去其他地方看看吧!”

一个背着小背包的,矮人族青年气喘吁吁的站在一处建筑群外,不满得看着身后的房子,发着牢骚离开了这里。

他不知道的是此时他头顶的树冠里,藏着一个戴着乳白色帽子的人。

“主人,他看起来好弱的样子,我们为什么不直接打到他的?”

“你不懂!我们没事不要给自己找麻烦,上次的活动把人打晕,他们可是找了我大半个月,虽然不怕他们,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可是主人你和我说的那些故事里的主角,不都是见人就打,有好处就抢吗?”

“你懂什么,那些人要是没有上天眷顾,早死八百回了!”

“上天眷顾?可是我听故事里的主角都是靠自己的力量度过难关的呀!”

“屁的力量!都是派一些实力比主角差的人去追,是那些反派跟傻子一样,要想杀主角,明明自己一挥手的事,后面主角越来越厉害,还是那样,所以啊,故事是娱乐用的,要是现实中也这样,那就是大傻子!”

“哦哦!我明白了主人,没必要的麻烦就不去招惹!”

“对!咦?帽仔我感觉你进化后变聪明了很多啊!”

躲在树上就是凛筱和帽仔,活动结束后,凛筱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就把帽仔托管给自己的老哥凛夜了。

果然帽仔的苏醒时间再次缩短,赶在单人赛开始前的晚上苏醒了,凛筱发现自己的老哥就像宠物培养器一样。

每次将帽仔托管,收回的时候实力都会增长,凛筱甚至想试试自己睡在他身边会不会也有同样的效果。

帽仔这次进化变成了一种全新的物种,在徽章里显示的是“???”,而且不需要再接触吸收到大量元素才能变身。

现在可以直接汲取自然中的元素进行同化,这也就是说帽仔现在自己可以不依靠那些小药丸了,最后帽仔的种族被凛筱命名为——元素仔。

而且这次进化后帽仔变得异常的活跃,不像之前,不是吃饭或者让它做什么的时候,就都是在睡觉,现在它那呆萌的眼神都变得睿智了不少。

召唤兽是属于选手本身力量的,不算作装备,要不召唤师就没有胜算可说了!不过保险起见,凛筱还是在进入后才召唤的帽仔。

等那个矮人走远之后,凛筱才是从树上跳下,朝着一边树林里去了,必须去打一些魔兽,要不她的积分肯定不够,

就这几个小时的时间,凛筱除了那每个小时十点的积分以外,没有任何额外的积分,而排名前百的人积分都已经上千了,自己的姐姐凛音,甚至已经接近两千了。

“不愧是老姐啊!”

凛筱一边感慨一边赶路,而头上的帽仔已经用伪装将凛筱包裹起来,它自己也变得透明,高速移动中如果没有认真看的话根本发现不了。

一路上凛筱也是看见不少的参赛选手,不过,他们都是相隔一定距离猎杀魔兽,相互戒备但都没有攻击对方。

似乎所有人都保持了一个默契,毕竟谁都不想摊上麻烦,不过要是到了最后的冲刺阶段就不一定了。

很快凛筱就发现了合适的魔兽了,一只D级的食人花,周围没有其他参赛选手的痕迹,凛筱可不想太早暴露实力,正好试试帽仔进化后的实力。

“去吧!皮卡帽!”

“咕叽?(我改名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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