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有一个人,对李家有着病态的尊重,那必然是疯狗纸筒。
只是纸筒尊重的李家,不是那个庞然大物,而是自己的姐夫李春海。
他之所以尊重李春海,不是尊重他手中的权力,只是因为他是自己的姐夫。
父母离开他们很早,从小姐弟俩相依为命,姐姐是自己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唯一的念想。为了维护姐姐的地位,纸筒可以去做任何事。
他可以去为了李春海背叛朋友,可以为了李春海杀人,但,这是基于彼此之间的信任,他认为,李春海必须信任自己。
当信任摇摇欲坠之时,疯狗纸筒就开始发疯了。
接到疯狗纸筒去见李春海的路上,醉叔出手了,一把薄薄的短刃悄然在手,他如一位认真的外科医生,当着纸筒的面,就把他的四个手下解剖了。
车厢内弥漫着满天血腥,疯狗纸筒的双眸,从兴奋转为冰冷,继而转为惊恐。驾驶位上的司机,双手双腿都软成了面条,车子摇摇晃晃,如扭曲的蛇。
望着魂飞魄散的纸筒,醉叔抱歉的笑笑,用纸巾将刀身的血迹擦干,他身上和手上,并没有落下一丝血痕。
前后,用时两分十一秒!
“老了,手脚慢了,难怪被年轻人看不起!”他摇了摇头,似乎对自己的成绩非常不满意,然后如一位慈祥的长者,轻轻拍拍司机的肩膀,“小伙子,开稳点儿!”
这一切,只是因为纸筒笑话他是个奴才。这种话,别说李春海不会说,李家老爷子都不会说。作为李家昔日的第一杀手,他对自己的定位,始终是杀人艺术家。
醉叔犯了个错,他下手不够狠,或许他真的老了!
他说:不要惹狗!
就在他当着李春海的面,略带炫耀的说起这句话时,疯狗纸筒已经从迷茫中清醒过来,从座位底下掏出一把散弹枪。
砰!
一枪打掉了醉叔的半边身子。
醉叔扭过头来,露出不可思议的迷之神态。
砰!
随着第二声枪响,醉叔被彻底打成了碎块。
再快的刀,怎么比得上枪弹?
不要惹狗,更不要惹疯狗!
砰!
疯狗纸筒的第三枪,在李春海耳畔一尺处炸响,他的耳膜被震得嗡嗡响,十米开外,一朵红花在女子胸前绽放,阿文凄惨的笑了笑,哼都没哼一声,就倒在了血泊中。
“纸筒,你在干什么?”
从震惊中清醒过来的李春海,朝纸筒大声喝问。
“你问我在干什么?我的好姐夫,我对你忠心耿耿,你却让老不死的给我来这一套。”
“他只是在劝你,做人别太嚣张,你你!”李春海怒不可遏,气愤的将茶杯扫到地上,“你知道由于你胡作非为,闯了多大的祸吗?姓马的将薄荷从精神病院带走了。”
“什么?”
疯狗纸筒嚣张的笑容顿敛,握枪的手微微颤抖,这可不是什么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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