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挠了挠头,故作神秘的说道:“你信吗,我拍电影拍了二十多年了。”
苏月灵切了一声,“你咋不说从娘胎里就开始拍电影了。”
二人聊完了剧本,天色很晚,苏月灵也准备回家。
“要我送你一程不?”
沈清摇了摇头,露出了淡淡的笑容,表示路程很近,他自己可以走回去。
“到时候电话联系。”
苏月灵戴上了墨镜,又缓慢的把车窗摇了上去,一道驰影飞过,消失在沈清的视线里面。
沈清双手插兜,走在大街上,思考着关于未来的一切。
筹钱!筹钱!筹钱!
对于一个导演来说,无论你有多么好的 idea,多么好的剧本。
没有钱那都得两说。
想当初罗德里格兹为了拍自己的处女作《杀手悲歌》,直接去医院做了人体实验。
现如今沈清应该想一个搞钱的法子,想到宿主干的是导演。
当什么导演既赚钱又轻松呢。
要不拍毛片儿吧。
想想算了,在这个国家恐怕是犯法的。
毕竟原宿主就上过当。
自己好像还有一个特殊技能傍身,那就是唱歌和弹吉他。
路过一家商店,通过镜子里的反光,仔细看了看自己的脸。
他的的确确长了一张吉他脸,而且很帅气,乍一看,竟有点莱昂纳多的那种西方美。
一通电话拨了过来。
“喂,老沈啊,我这块有个活,你接不接,两千块!”
电话那头是自己的老中介,人称外号大马猴,经常是给酒店拉活的。
给自己打电话,是因为狐狸酒吧的驻唱乐队缺一个备用主唱。
如果主唱有什么事的话,他就顶班上去。
但正常情况下主唱一般都会完整的把所有歌唱完。
这种活是最好干的了。
极大可能就是在酒店的晚上呆一宿,然后就把钱拿到手了。
踏马的,两千块这他妈是钱吗?那他妈是命呀!
这得足够自己买多少张胶卷?
老子去了!
此时的沈清手里紧巴巴的,兜里掏出来,最大的面值是二十块。
没有办法,赶快去附近一家理发店,让理发师随随便便剪了个头发。
反正脸好看,发型只是个陪衬。
又蹭了一点免费的发胶,便就赶快上阵了。
来到了狐狸酒吧,不知道喊了多少句借过,才看到了酒吧左边儿沙发上的大马猴。
“老沈快过来!”大马猴在沙发上唤了一声。
由于酒吧确实有点吵,而且大家都喝的有点嗨,两个人之间的交流完全靠吼。
沈清走了过去。
发现大马猴左拥右抱,个个都是很哇塞的小姑娘。
亲亲这个,摸摸那个,生活快哉快哉!
沈清也想到了上一辈子的自己何等的辉煌,何等的风光。
现如今要为了两千块钱,给别人鞍前马后,真是虎落平阳变 Hello Kitty了。
“老沈一有这活,我可立马就想到你了。”
大马猴和他是一个学校的,是音乐系的出身。
身子很瘦,个子很高,长着一张马脸,人送外号细狗。
之所以和沈清一个学校,是靠他富二代的老爹,好不容易托关系送进来的。
“活接过挺多次了,门你也清,你就去后台那块儿等着吧。”
沈清点了点头,便向酒吧的后台走了过去,只是在临走之前,眼睛在大马猴身边美女胸前那团白花花上留了几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