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飙:人在京海润到失联

第297章 就喜欢这样爱答不理

“我不能去?”孟钰闻言眉头一挑,望着秦墨:“还是我去了不方便?”

“哪有什么不方便的,那就一起呗~”说着秦墨伸手看向了孟钰。

孟钰望着秦墨伸来的手,白了眼他:“算了,我还是不去了,看你的样子不太乐意。”

秦墨:……

嘿,这小家伙,想和自己玩儿拉扯??

他随即收回了自己手:“那算了,我自己去。”

“哎哎哎~”一瞬间孟钰便破功了,连忙从沙发上起身,站在秦墨的身前拉着他的手撒娇着:“去嘛去嘛,我也要去嘛~”

“二十来岁的人了,就别撒娇了!”秦墨听着她那娇滴滴的声响,心头一跳,强忍着自己的表情变化。

差点被这娘们给唬了。

果然啊!这娘们也不是个简单人。

“墨哥哥~~人家也想和你一起去嘛~~”

“走走走~”秦墨哑然失笑,向着前方走去。

孟钰见状,嘴角微微勾起,她似乎又明白了一点,秦墨吃软不吃硬。

二人并肩走在山庄内,向着停车场慢悠悠的走着。

孟钰忽然开口道:“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你吗?”

“不知道~因为我帅?”秦墨摇了摇头,自恋的扒拉了一下自己的头发。

孟钰闻言摇了摇头:“喜欢你没理由,因为正好是你,恰好是你。”

孟钰俏生生的倒着走在秦墨的身前。

微风吹过,吹起了少女的长发。

带起一股清香。

望着孟钰脸上的笑容,秦墨不由的开口道:“喜欢一个人是有理由的!”

“就像是你喜欢花,那是因为花的美丽,就像是你喜欢水,那是因为水的清澈,就像是你喜欢夏日的风,那是因为它带走了夏日的酷热。”

“要是一朵花枯萎,你还会喜欢花吗?要是水不再清澈你还喜欢水吗?”

秦墨的话,让孟钰愣了愣,不由的停下了脚步。

秦墨站在孟钰的身前,望着呆滞住的少女,伸手挽起她的秀发,别再耳后。

低头深情的看着她的双眸,温柔的说道:“爱一个人才是没有理由!”

孟钰承认,在这一刻,她多么希望时间能够定格。

至少她希望这一刻的爱能够成为永久。

说出这油腻腻的话时,秦墨差点yue出来,但是看着眼前孟钰的反应,他觉得还是值得的。

他喜欢孟钰,那是因为她年轻漂亮活泼开朗。

但是孟钰人老珠黄,不在活泼,自己还会喜欢吗?

那指定是不会的!

爱与喜欢是不同的!至少在喜欢的时候,秦墨可以假装他爱她。

“那…那你爱我吗?”孟钰声音微微有些颤抖,她望着秦墨的双眸,似乎在他的眼中看到了自己。

这一刻,她似乎感觉秦墨的眼中没有了世界,没有了他人,只有自己。

“嘘~别问,自己去体会!”秦墨轻轻的抚摸着她的脸颊。

“走吧,晚了就来不及了。”

说着秦墨后退了一步,躲开了孟钰的亲吻。

就好似没有注意到一般,与她擦肩而过。

孟钰一时间愣在了原地,望着抬腿走去的秦墨,她内心复杂不已。

完了,自己被拿捏了!

啊啊啊!!!这该死的若即若离!

就喜欢他这样对自己爱答不理的感觉。

孟钰苦笑着摇了摇头,自己是真的贱呐,明明安欣对自己有意思,可是自己却不太想搭理安欣。

反而是秦墨这般对自己若即若离,爱答不理的,让自己更加喜欢。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当我穿成男主的作精小叔
当我穿成男主的作精小叔
我,沈北安,一个拥有众多小说男主姓氏的富二代,在看了一本好友疯狂安利的言情小说后,因为发表一篇长达三千字的吐槽言论,穿书到这本的大佬马甲文小说里,成为与我同名同姓的男主的作精小叔,并且成功拥有了一位霸总老婆。但是,这穿书经历怎么和想象中的有些不一样呢?说好的清冷矜贵少言的霸总老婆呢?沈北安只能说霸总标配精通八国语言?好像他老婆不止会八国的语言。富可敌国?好像他老婆确实超有钱。但是这清冷矜贵少言?怎
墨痕无言
大孙子,给你挖的至尊骨好用吗
大孙子,给你挖的至尊骨好用吗
灵气复苏,但林默却只是个废灵根,无法修炼,不仅生活入不敷出,还要照顾爷爷那四个被大货车撞成了植物人的兄弟姐妹。某一天,四个植物人突然苏醒了,还说他们是从异世界穿越回来的……三姑婆:“大孙子,你是废灵根?别怕,姑奶奶在异世界一个天才身上挖去了至尊骨,这就给你换上”。四爷爷:“大孙子,要不是四爷爷被人挖去至尊骨,变成了废人,我高低都得把自己的至尊骨给你换上,不过你不用担心,我后来跟戒指里的老爷爷学了炼
燕北望
春欲
春欲
全北城的名媛闺秀都在传,廖家那位小廖总冷淡骄矜,是朵没人能摘下的高岭之花。但无人知晓,这朵高岭之花,夜夜春梦,对象只那一人。
姜贰
失控,沉沦
失控,沉沦
余音被迫家族联姻,捆绑之前决定放纵一次,于是,把夜店里第一次见面的小狼狗睡了。她以为自己做了坏事,可谁知道,小狼狗死皮赖脸缠上她,软饭硬吃还说什么:姐姐不想联姻的话,不如跟我私奔吧!余音果断拒绝。小狼狗哭哭啼啼,在余音结婚之前,委屈不舍的说:姐姐一定不可以忘记我。然后——转眼他又穿着西装出现在婚礼现场。余音懵逼了。小狼狗却龇牙一笑,张扬明媚的说:不好意思啊,之前演戏有点太投入,忘了我就是姐姐的联姻
仙女牙
谁懂,重生后成了灭世boss
谁懂,重生后成了灭世boss
(重生+金手指+无系统+团宠)这是个百花齐放的时代,江申跳河自杀后,意外从社畜重生回粉嫩的少年时代。虽然江申发现重生后的人能放火放水了,动物能上天飞了,超人合法化了,但是不慌他还是个正常人。直到测试出天赋的那天,江申抓狂,这他娘的什么鬼,我记得我是重生不是穿越啊!拥有空间还有了绝顶的天赋,简直就是完美的人生。但本以为这只是个重生的故事,谁成想最大的反派竟是自己!还是个灭世boss。意外的重生其实是
莫罗凉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