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彩明的交谈,让辰曦认识到了上层资本家的手段,有时候,有些产品是没有价值的,没有人会为没有价值的产品买单,但是,一个精明的商人懂得如何为产品创造价值。
辰曦突然想起,在《华尔街之狼》中有个很经典的桥段,那就是如何把一支钢笔卖出去,电影中的办法是请买家签字,而签字需要笔,买家没有笔,为了签字就不得不买一支现成的钢笔,这就是典型的对方不买我就给他创造需求。
这些手段都是辰曦需要学会的。
交谈之后,辰曦转头远眺这座城堡,心中不由得升起疑问,“彩明先生,冒昧的问一下,您一个……华人,为何成了英国的公爵呢?”
“哈哈哈,这个……说来可就长了。”彩明笑了笑,将抽完的香烟摁在木板桥的栏杆上熄灭,然后随手将烟蒂放回口袋,道,“我的全名叫詹姆斯·彩·克拉克。彩是我在中国生活时,随母亲姓的,后来来了英国,不得不随父亲加了外国姓。”
“您是在中国长大的?”
“是啊。上个世纪,有个英伦贵族之后,满腔热血,远渡重洋,到中国云南边陲之地参与公益支教,在那里呆了六年,期间与当地一个姑娘相爱,二人情投意合,并且有了二人爱情的结晶,他们就分别是我的父亲和母亲。”
“小时候,我听我母亲说得最多的就是我的父亲是多么优秀的男人,但是,十岁之前,我根本没见过他。”
说到这里,彩明有些神伤。
“他……去哪里了?”
“回英国了。他是这座庄园的主人,是这个国家的贵族,身份尊贵,他得回来继承爵位,并且迎娶家族认可的女人。”
“他……抛弃了你们?”辰曦可以看出彩明眼神中的愤怒。
“是的。而我的母亲重病去世的时候依然相信她深爱的那个男人会回来看她,她去世的那年,我才九岁。”
“后来,您怎么又来了英国?”
“因为爵位总是需要有个人继承的。”彩明看了看手表的时间,示意辰曦陪他往回走,顺便说道,“他与他的正妻有过两个孩子,第一个出生就夭折了,第二个四岁的时候也因病去世了。外国人也怕断子绝孙啊,后来他们打听到我的存在,就马上找到了我,也就是那时候开始,我的命运发生了巨变。”
辰曦无法体会那时候小小年纪的彩明远赴异国他乡是怎么样的感受,也许他会很害怕,或者很期待,唯一可以知道的是,初次踏足这片土地的彩明并没有现在这般运筹帷幄,他现在的强大,是多年来慢慢养成的,很难想象,这么多年,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彩明调整了一下情绪,随后淡然一笑,拍了拍辰曦的肩膀,他感受得到辰曦的强壮,至少可以证明这不是一副一碰就碎的躯体。
“辰曦,小翎是我唯一的女儿,她可是我的心血啊。既然她选择了你,那我就会全力支持,我不管你是曾经是怎么样的人,只要你立场不在我的对面,我都会培养你。”
“我……只是个很普通的人,我怕我……难承其重。”辰曦并不是很有自信,因为他知道,彩明要把他培养成第二个彩明,一个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指点江山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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