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山乡,媳妇儿,咱不为王谁为王

第770章 人物小样:写书的人

目不识丁的庄稼老汉,不厌弃他的疯婆娘,他比钱亦文更懂珍惜;

一个异国女子,爱而不得,终究选择了避让。

(莫要怀疑我在为一个宿敌鸣冤,由头至尾看完的朋友当知,我对这一友邦的人从来没客气过,无论他得罪过主角还是帮助过主角,这是原则问题)

爱,有多种,不是拥在怀里就是爱!

这或许是我想要说的……

……

我的书并不热闹,没有让人异常激动的情节,甚至安排男主意外获得一笔财富(牛黄)都战战兢兢。

生活本就是点点滴滴的琐碎事,哪有那么多的传奇?

而我要表现的,恰就是真实或基于真实的一些过往。

记录的同时,也吐了许多的口水。

记得有大儒曾说过,他说只会歌颂而不对现实加以批判的,不是好的文学作品。

我固然不敢把自己和大儒相提并论,也不敢把作品拿来硬说成是“文学作品”,但说是“作品”还算勉强。

故而,我歌颂,也批判,而且有些穿插于书中的批判还遭到了别人的批判。

歌颂了爱情、亲情、乡情,还有做为一个普通人应有的对于社会的共情。

歌颂的时候,我很陶醉。

美好的东西,总是会给人一些心灵上的享受;

吐口水的时候,我很得意。

幸好,还保留有一个渠道能让我吐几口口水……

批判有时并不讨喜,甚至让人感到厌恶。

揭开伤疤,总会有人疼。

但从任何角度来看,我们却又少不了批判。

我坚持下来了,一路吐得畅快酣然,旁若无人……

有人说,你把一个夜店女弄进官场,真刑;

有人说,公认的民族企业不容诋毁;

有人说,连**的**你都敢说不,这是想要封禁吗?

……

我说:你,说你的;我,说我的……

我想,就如我惧怕一条咬过我的狗,却又缺乏冲上去咬它的勇气。

但这并不影响我把这条狗的恶性告给他人,让人们知道这条狗的狗性。

大约如此,无它。

再次感谢创造了钱亦文和英子的作者——大漠流风,能够给我一个机会得以出现在他们的故事中……

下面这段文字,之所以重发了一次,是给手速过快的朋友的,我怕你翻动得过快,错过了什么……

<假使你能找到我的头像,点一点后当能看到有一部名叫《建国》的作品已经悄摸叽儿地建档了>

……

……

余言未尽,江湖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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