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黔滶:“襄城,楚国百年之城也,小师弟亲自夺之,此岂非攻之道哉?”
俱酒道:“有攻必有守,有先必有后。楚县公昭数纳叛在先,攻略汾陉在先,阴图阳翟在先,此楚伐韩也。”
“楚伐韩,大伐小、强欺弱,韩固当守之。”
“守之道众矣,既取襄城,逼楚退兵,此乃以攻为守耳!”
“譬如有甲侵乙之屋,夺人之财,乙力守而不敌。乃出而侵甲之屋,夺甲之财,甲闻之必退,此亦守之道也!”
俱酒一通输出,反正就是胡搅蛮缠,把水搅浑。
以攻为守?还举了非常形象的例子,一时管黔滶也懵了,他是墨侠出身,辩论这事并不在行,只是觉得自己掌管论事堂,关于“非攻”这事,必须出来说道说道,没想到越辩越糊涂。
管黔滶脸一黑:“然韩军在平野设伏,杀人五千,其事有哉?”
有这回事吗?只要你说有,那么违反墨家“非攻”思想,杀伐无度这顶大帽子就给你扣上了,逐出墨门是轻的,让墨侠分分钟把你拿下,为死去的冤魂报仇,也是有可能的。
俱酒镇定地问道:“管师兄掌管墨守,替人守城,曾杀人乎?”
管黔滶一时哑火,守城啊,对方要攻城,哪能不杀人呢?死在他管某人剑下的没有二百,也有一百五。
但他还是要继续辩下去:“子墨子有言,凡守城者,以亟伤敌为上。守城杀人,为义也,岂能相提并论哉?”
墨子确实说过这话,这也是墨子中言论矛盾的地方。后人读《墨子》,有“义不杀一人”的表述,也有“凡守城者以亟伤敌为上”的表述。
同样矛盾的还有墨子的另两大主张,“非命”和“天志”,后人一般认为这是一对矛盾,当然有各种牵强的解释能够帮墨子圆了其说。
“凡守城者以亟伤敌为上”,就是要消灭进攻方的有生力量,是以攻为守的一种方法。只有消灭敌人的有生力量,才能守城成功。
俱酒道:“韩设伏楚,乃守也。为守杀人,亦义也!管师兄守城可杀人,而韩为守则不可杀人,此何道理?”
俱酒又抓住管黔滶刚才引用的墨子的名句进行反驳:“俱酒也闻‘凡守城者以亟伤敌为上’,管师兄为守,可以杀人;韩焉能不杀一人而守哉?”
墨家不是喜欢举例子,以小见大吗,来来来,给你举一个:“甲侵乙之宅,乙为守而杀甲,是为义也;甲侵乙,乙不敌,半路伏之而杀甲,则为不义耶?”
管黔滶……
“小师弟差矣!”一旁的曹公子见管黔滶越辩越糊涂,果断出手援助。
俱酒拱手问道:“敢问师兄高姓?”
曹公子微微一笑:“某曹国公子,墨子劣徒也。”
俱酒微微点头,这位曹公子他早就听过大名,当年索卢参拒绝他加入墨家,他还曾举过这个例子。同样是亡国公子,老墨子能收曹公子为徒,为啥墨家不让我抱大腿呢?
后来的事实证明,老墨子对这些亡国、弱国的公子还真是偏爱,果然在俱酒还不懂事的时候,已经把他纳入墨家麾下了。
“俱酒见过曹师兄。”
曹公子微微颔首,算是还礼,随即就开始了他的反击:“三晋与楚,互伐不休,此诸侯之争也,岂可用攻守之道、义与不义论哉?”
曹公子一言就道破了管黔滶的错误,诸侯之间的混战,谈不上什么非攻,更谈不上什么义与不义,你俩辩论这个完全没有意义。
曹公子接着道:“韩,万乘之国也;小师弟,墨家弟子也。韩固不守‘非攻’之道,然小师弟既为墨家弟子,岂可弃吾道而杀人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