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是一伙北狄人穿街而过,不过,这次他们没有抢东西,倒像是在寻什么东西,或是寻什么人。”
刘立三探明后,向谢小樱禀道。
谢小樱皱了皱眉。北狄,不就是大晋朝北方的那个宿敌吗?她的父亲,就是与北狄铁骑交战时死的。
“北狄骑兵,经常会过来打劫吗?”
“这可不一定。得看他们物资紧不紧缺。”刘立三沉思了一下,又接着道。
“不对劲呀,按理来说,这个时节,他们那边牛羊的水草正丰盛,不缺吃的,按理很少会过来打劫的。
而且那些人的马上,也没抢什么东西,应该不是打劫,估计是别的事吧!”
别的事?
事出反常必有妖。
谢小樱喃喃自语,看刚才那伙人的样子,像火烧屁/股十万火急似的,什么事情能让这帮子蛮狄,这么急呢!
唉,算了,事不关己,她现在,还是先别管这些,把她要做的事做好。
等她实力强了,再去找那帮蛮狄,替父亲报仇。
“嗯,不是针对咱们就行,快吃饭,吃完好赶路。”
“是,公子。”
小二才把菜刚端上来,谢小樱就发觉有异样。隔壁临窗的桌上,那两名食客的眼神很不对劲,有意无意滴,总往千暮身上瞟。
谢小樱都能发觉,那千暮就更不用说了,在那两人再次瞟过来时,她一记冰锋眼刀,“嗖嗖”的给两人甩过去。
两人没想到,千暮会这样出手,都愣了一下。
两人对视了一下,到底也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只是耳语了几句,就结账出门了。临走前又忍不住的往千暮身上看了一眼。
刘立三是个急性子,就想上前胖揍两人,却被谢小樱用眼神止住。
人在旅途,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再说了,在大街上动手总不合适,别说误伤到人,就是误伤到花花草草,也是不好。
要揍,也得找个僻静处,只要不揍死,就往死里揍,这才过瘾。
待他们休息够了,谢小樱又吩咐春雁,带上两名侍卫,去采买补充了一些物资,这才继续赶路。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因为方才的小插曲,一行人都多了几分警惕。
出了小镇,行至一片密林。
突然,一阵“悉悉嗦嗦”的声音,从密林里跳出来一伙人,其中就有刚才在店里面的那两名食客。此时,他们正围站在一名身形高大的男子身边。
那名男子大约三十岁左右,脸生横肉,一双三角眼,眼神阴戾。
“堂主你看,就在那小子身上。”一名食客指着千暮,谄媚着向男子邀功。
“嘿嘿!”男子阴戾一笑,声音仿如夜枭,“还真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说罢,他一双阴戾的眼睛,溢满了贪婪,死死的盯在了千暮身上。
更确切的说,应该是盯在千暮跨在腰间的碧玉剑上。
千暮皱了皱眉,一张本已冷若冰霜的俏脸,寒冷之气,更增了几分,她的手,只回握到剑鞘上,还没有出剑。
“嘿,你这小子,说你呢,你手里的剑,是从何处盗的?快把剑乖乖交出来,可饶你们不死。”
另一名食客,似是背有靠山,他趾高气昂的抑着头,冲千暮吼道。
饶我们不死?
谢小樱与千暮对视了一眼,仿佛听到了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
“哪来的傻波衣,千暮,你见过吗?”谢小樱双手环臂的抱着手,看好戏般的看着眼前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