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一天,杨清眼睁睁看着他们越来越疯狂,若不是怕有危险,她都想躲到下水道去了。
甚至,她还亲眼见证这座城市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几十年前,在灾变之后,这座城市就成了混乱的代名词,处处都充斥着杀戮,满地都是血迹,残肢断臂随处可见,更有各种动物的骸骨。
若世上真有地狱,大概就是这样的吧。
这些男人日复一日都在这座城市中发疯发狂,早就习以为常了。
可在一天前,杨清说宁可一死,也不愿在这个光怪陆离的城市中苟活,随即跳了河。
此事对众人造成了极大的震撼,他们开始审视这座末日之城。
其实,对于所有人来说,这座城市是如何的,根本就无关紧要,他们早就失去了希望,也没有任何信仰。
可他们万分在意杨清的看法,不愿她过得不开心,或是委屈了自己。
因此,哪怕还没有找到杨清,一场巨大的改变就随之掀起了。
他们明明没有交涉过,却极其有默契,不约而同走到街上,开始改造这座城市。
有人在扫垃圾、有人在清洗地面,有人在打理绿植……
就连一面面发霉的外墙都被人涂鸦了,色调大多都是粉色系,或是小清新的墙绘,主打的就是少女心。
对于这群牛高马大的男人来说,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粉色,也从来不会用上粉色,却为了迎合杨清的喜好,甘愿将整座城市都涂成粉色。
不知不觉中,这座城市以一个肉眼可见的速度发生了改变。
虽然还是破败的,但路面干干净净,隐约能嗅到花香,夜晚也久违亮起了路灯,透露出宁静祥和的气息,与以前完全不一样了。
而且,那些狂躁的男人还一改往日的形象,全都洗了澡、刮了胡子,穿上了最帅气的衣服,鞋子擦得闪闪发亮,有些骚包的男人还喷了香水。
简而言之,他们全都把自己打扮得很帅气,仿佛一只只求偶期的雄孔雀。
有一些男人颇有心机,偷偷在口袋里放了一枝花,若是有幸遇到 了杨清,就能一刷好感。
别的不说,混个脸熟也好嘛。
没办法,这座城市里的哪个男人不想得到杨清,如果没点花样,哪能让她记住自己。
于是,他们一改往日的疯癫,竭力营造出正常人的假象,并且很忌讳“疯”这个字。
也就是说,他们能骂别人是疯子,却绝对不容许别人骂自己疯了,毕竟杨清可不喜欢疯疯癫癫的人,有些细节还是要注意的。
一来二去,难免有争吵。
然而,他们又达成了诡异的默契,在找到杨清之前,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不吵、也不打斗,为迎来美好城市出一份力。
当然,也是为了让杨清看清他们改变的决心,让她安安心心留在这座城市中,不要再想不开了。
因为他们的改变,杨清也因祸得福,哪怕是在街头,也能暂且安然无恙的活下去。
有时候,杨清也在想,她的运气也不知是好是坏。
“哐……”
忽然,她放在脚边的碗被人不小心踢了一下,霹雳哐啷的声音在寂静的街头格外刺耳。
哪怕眼睛看不到,但杨清还是敏锐察觉到投射而来的视线,让她如芒刺背。
有那么一刻,杨清都想骂人了,连瞎子的碗也踢,到底谁的眼睛不好使。
想归想,杨清可万万不敢说出来的,毕竟这些男人穿得再人模狗样,也改变不了他们骨子的癫狂。
反正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杨清还没傻到去惹事,便伸出一只手,四处摸索她讨饭吃的碗。
很快,她摸到了碗,却被人先一步捡起来了。
“真可怜,没人给你钱吗?”
杨清一听这声音,顿时后背都凉了。
好家伙,这人是白洛雨,真是冤家路窄了,竟然在这里碰上了他!
毕竟接触过,不会被他认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