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到了下半年,因为每天挖出来的煤越来越多,而能卖出去的还是那些产量,已经不足以满足四个家庭日益增加的开支。
于是,合伙开煤矿的三个人开始打起了我父亲的主意,原本我三伯父的意思是想要我父亲手里面的股权,所以他一再说干下去没什么意思了。
争执越来越大,争吵也越来越多,后面我三伯父干脆不干了。在家休息,剩下的三个人干了几天,挖出来的煤堆在那里仍然没有销路。
于是我三伯父又有了主意,他开始撺掇杨德林兄弟罢工。
最后不得已开始谈判,父亲一到场就首先表明了态度。我的股权不卖,你们的要卖的话,我可以收。
在这样的前提下,杨德林兄弟权衡利弊最终提出了退出合作关系的要求,可是股权按照多少钱一股来算,这事总得谈妥吧!
按照父亲的想法,股权按照两块钱一股,四人各占25%,所以杨德林兄弟俩人的股权计算下来一起是1000块钱(1989年的1000块钱,认真计算起来,相当于现在的40万吧!)。
在股权转让前父亲找到三伯,让三伯先选择,但是他压着300块的价格就是不愿意再加钱,谈到最后很显然是谈不拢的,最后三伯放出狠话说:他不要了,送给他都不要。
眼见这事估计成不了了,父亲便提出来,谈不成那就大家继续开工干下去,三伯又站出来死活不愿意开工,扬言要是开工的话,无论谁挖出来的煤都有他25%;就这样僵持了一个月,家里面没米了,基础开支都无法维持。
父亲心想有你一份就有一份吧!你们家不开工有饭吃,我这一大家子,长期不开工肯定不行,因为我们家人口多,不开工拿什么吃饭。
于是父亲只能带着三伯的大儿子一起干干,有挖有运,每天大概能产出一吨左右的煤炭,堆在另外一边,刚好够三辆马车装一次。
就这样过了两周,三伯钱照收,活不干。
父亲忍无可忍干脆找他摊牌,既然这样那就干脆我们家退出算了。
三伯却不同意,还说这样挺好的,他不用干活每天有钱分;如果父亲不干了那就把矿封了算了,父亲眼见着耗费心血才开出来的煤矿就要这样废掉,于是父亲干脆给三伯说,要不他的股份也按照500块钱,父亲出钱收了。
这时的三伯可开心了,当天就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等三伯这边的事抵定,父亲又找到杨德林兄弟两人,意思三伯已经退出,那么三个人一起做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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