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父亲的煤矿有了一点起色,这时候的三伯是怒火中烧啊!他带着协议找到父亲,要用500块钱买回他的股份,而且美其名曰,我们是亲兄弟嘛!谁吃点亏占点便宜有什么大不了的。
我想说的是,煤炭没销路的时候这兄弟不亲了,打巷道缺钱的时候,他手里面明明有500块钱的现金,那时候兄弟也不亲,逼得我父亲把家里面值钱的东西全卖掉的时候,这个亲兄弟也可以装聋作哑,卖掉我爷爷的棺材的时候,数他喊的最凶,那会儿兄弟都是仇人似的。
可是这煤炭打出来了,得亲兄弟回来,不装死了,老天爷开眼了,看见钱了,于是就像恶狗突然间看见路上有一坨屎,也不管它有没有毒,扑上去就想咬。这要是里面有刀子呢?那还不把嘴巴给刺穿啊!
父亲当然是严正的拒绝了这一无理的要求,这时候三伯掏出了他自认为的杀手锏,协议。
他找人看过,协议中有三处漏洞,这三处漏洞是我那个文化可伶的二姨夫草拟协议的时候没有规避好的风险;协议中的漏洞三处,分别是:
其一、协议里面没有说清楚500块钱买他的股份,没有说清楚后续他不参与分红。
其二、500块钱只是买股权的,原来矿场上的10吨煤的钱他还要参与分利,另外属于他的那一部分他不卖,要求父亲原封未动的把煤炭拉回来。
其三、500块钱只是买股份,不包含矿洞里面已发现的尚未开采的二龙煤数量,这煤炭他们还持有分成的权利,至于多少吨,不以我父亲账本上记载的数量为准,要请法院进行核实判决。
乖乖,按照我三伯父的说法,这矿场不但他还有分红权,杨德林兄弟也还有分红权啊!,这。。。。你说该找谁说理去。
于是,三伯父请了我们村最能打官司,也最会打官司的李国正帮他打官司,到大定府法院进行起诉。
听说李国正家在法院有亲戚,所以每次他都能赢,看起来他这一次也势在必得的样子。
其实全村人都不希望李国正帮我三伯出头,好不容易全村都有一个能挣钱的地方了,这一闹,全村人上哪里挣钱去啊!所以不是大家都不愿意,是因为全村人吃饭挣钱都全靠这个煤矿,都怕停工,这一停工,很多穷人家庭吃饭就开始犯难了。
不过我三伯许诺的好处太有诱惑力了,听村里面的人说,只要官司打赢了,从我父亲这边捞到的好处,两个人平分(当然这是事后三伯和李国正开战的时候,你不服我我不服你骂出来的,被村里的人听见了)。
乖乖,这两个人想得真美啊!想分杯羹,那也要看牙口好不好。
开庭之前父亲找来杨德林兄弟二人交谈了一次,杨德林兄弟认为,他们已经退出了,矿场上所有的东西都已经卖给了父亲,这事他们是认账的。如果父亲信不过,可以找人重新草拟协议。
最后父亲请了律师,重新草拟了一份增补协议,将原来的协议中的漏洞全部补齐,又把全部的风险一次性规避清楚,当补充协议送到杨德林兄弟手上时,对方二话没说就签了字,摁了手印;并且接受父亲的建议,将补充协议的日期提前股权转让协议的次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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