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万年归来,女儿是未来女帝

第1130章 一巴掌扇飞

咻!

只见一个巴掌扇了过去。

砰!

“啊!”

这一巴掌太快了,郑风智都还没反应过来,他整个人就飞了起来。

他发出一道痛苦的惨叫声,整个人狠狠的砸落在地上的一块石头上。

那块石头砰的一声,直接就炸开了。

郑风智躺在碎石之上,浑身都是血,不知生死。

这一幕发生太快了。

寂静。

此时现场一片寂静。

针落可闻。

众人全都张大了嘴巴,一脸的惊愕。

“我靠!我看到了什么?”

短暂的寂静之后,现场一片惊呼。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敢置信。

刚才他们看到了什么?

郑风智被这个青年一巴掌扇飞,生死不明?

这怎么可能?

郑风智可是青云城年轻一辈的第一人。

而且他还已经突破到了破空境。

但是现在竟然被人一巴掌扇飞了?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哪怕打死他们,他们也不会相信的。

众人全都齐刷刷的看向楚浩,脸上充满了好奇。

这个青年到底是什么修为?

恐怕不是一般的破空境强者吧?

该不会是虚神境吧?

想到这,众人全都浑身一震。

这青年才多大年纪?

竟然是虚神境?

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而且不是说他是一个散修吗?

一个散修怎么可能在这个年纪拥有这样的修为?

难道他得到过什么大奇遇?

“这……”

姜家人也是全都愣住了。

刚才他们看到楚浩可以接住郑风智的那一招,他们都已经觉得惊讶了。

没想到楚浩现在竟然能一巴掌把郑风智打成生死不明?

“林大哥……”

就连姜欣欣也是捂着了小嘴。

在山脉的时候,她亲眼见到过楚浩是如何强势打败郑风华的。

但是她觉得楚浩对上郑风智,可能也没什么把握。

毕竟楚浩只是一个散修,哪怕是破空境强者,对上郑风智这样武道家族的天才……也是难以取胜。

但是,她没想到楚浩可以一巴掌就把郑风智打成这样。

她看向楚浩,俏脸上充满了惊愕。

林大哥到底是什么人?

“尼玛的,林兄弟这么猛?”

姜兴怀眼睛瞪大,一脸的震惊。

姜成明愣了一下,随即看向楚浩,眼神深处闪过精芒。

这个散修青年身上果然有大秘密!

必须要得到!

“风智!”

“哥!”

郑家的众多高手也是全都惊呼了出声。

他们全都咻的一声,冲到郑风智身边。

看到郑风智还有呼吸,他们全都松了一口气。

不过他们内心也是无比的震惊。

他们郑家第一天才竟然被人一巴掌扇飞了?

而且还是被一个年龄差不多的青年?

特别是,这个青年还是一个散修?

这让他们有种做梦的感觉。

“哥……”

郑风华此时更加感到不可思议。

在山脉中,楚浩打败了他,他已经觉得不可思议了。

但是,他没想到连他大哥在楚浩面前……都如此不堪一击?

这怎么可能?

这一刻,他感觉自己就是在做梦。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快穿之拯救美强惨有点难
快穿之拯救美强惨有点难
卫楚是一个小说狂热者,总是喜欢去各种网站搜罗各种好看的小说。突然有一天,她在网上看小说的时候,失手点入了一个广告,怎么也退不出来。正在她心情烦躁不知所措时,一道冰冷的系统提示音响起,“欢迎来到拯救美强惨的世界。”卫楚被告知,只有完成系统的任务,才能回到现实世界,于是她就展开了她的快穿世界之旅。一朝家门落魄沦为奴仆的贵公子,肩负重任潜入宫中,只为求一个公平,不惜以色侍人换来机会;武功高强深情内敛却爱
写诗的猫
六零随军:逃荒,闪婚骑兵哥哥
六零随军:逃荒,闪婚骑兵哥哥
[军婚+骑兵长官+天山草原+种田打猎+日常+甜宠]我的草原我的马,我想咋耍就咋耍。小军嫂穿越六十年代,逃荒五个省份,终于到了祁连山下的骑兵团,开始了随军生活。挖虫草,打野兽,有田又有肉,骑着藏野驴,牵着小雪豹,后边还跟着一只小藏狐,陆芳芳过起了有滋有味的随军生活!
喵白
偏凌乱
偏凌乱
不受待见的深宅庶女苏婉在偶然间被穿越者叶苏占据了身体,叶苏不习惯古代的封建管束逃出深宅肆意江湖。穿越者最后找到了回去的方法,回归的苏婉受叶苏影响不愿再麻木的活着,她开始学着叶苏的样子去拯救所谓的可怜人。穿越者离开以后苏婉要如何面对这个她已经不能接受的世道,如何面对穿越者留下的一系列烂摊子,如何成为自己活下去,又是如何找到自己的归宿。
旧南山
小怂包没上进心,太子爷明撩暗哄
小怂包没上进心,太子爷明撩暗哄
叶浅和唐末凡因为抢一个酒店的策划方案相识,在互相较量中,唐末凡逐渐欣赏叶浅的能力和工作态度。在一起前,唐末凡:“来总部上班?”叶浅:“不去。”谁愿意跟心狠手辣、不近人情的男人一起共事?在一起后,冷欲太子爷,要多撩,有多撩,每天狗粮不断。你说她有上进心吧,太子爷让她调到总部,她没兴趣大家都看出太子爷对她与众不同的,只有她不当回事你说她没有上进心吧,她对于自己的工作,严阵以待,一丝不苟可能,她只是对他
竹夭酉酉
七零俏知青:军婚老公甜如蜜
七零俏知青:军婚老公甜如蜜
排雷:背景是南方,南方,南方。人民公仆秦时蓁猝死后穿越了,穿成了一本年代文里着墨不多的路人甲。书里的秦时蓁貌美如花,嫁了个兵哥哥,可她却和兵哥哥两看相厌。几年后,秦时蓁考上了京市的大学,离了婚,毕业后留校做了老师;兵哥哥瘸了,下海经商十年后成了国内数得上号的富豪。秦时蓁?!来都来了,要不就和兵哥哥谈个恋爱,不分手那种!哦豁,这兵哥哥小麦色的皮肤,大长腿,身手矫捷还疼老婆,会做手工,就没有他不会的,
卿宛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