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在无敌文中开酒馆
- 无敌文中的一股清流,楼天都穿越异世成了反派男配,不过为了美好的生活,他选择不走剧情线,反而开了家酒馆。数年后,楼天都在酒馆打了个哈欠:“你们喊打喊杀我致富发家,你们打死打活我享受美好生活,你们打的要了命我在家喝的不尽兴。”本书适合平淡无聊以及睡前观看…因受超兽武装的影响,本书有些许骚话…
- 顾未央
寻觅新目标的途中。
王云问:“风前辈,这些妖魔拥有地仙、散仙级战斗力,甚至还有天仙级战斗力,何不招为兵卒,稍加训练,为我三界所用?”
风凛道:“这些妖魔精于炼体,弱于炼气,至于资质悟性就更差劲了,甚至连凡俗人类都比不上。就算给予百年时间,它们都未必领悟得了“灭世魔神阵”的道法奥义,无法凝结神魔战阵”。
惊越曾言:在神灵眼中,仙魔犹如凡俗,凡俗犹如蝼蚁。
不会凝结战阵的仙魔入了神魔战场,就是一盘散沙,是绝对的炮灰!
“那么三界万族之中,哪个种族的悟性最高?”
“当然是由女娲娘娘创造的人族,乃天地万物之灵,悟性是当之无愧的第一”。
王云轻笑:“没想到我这么幸运”。
“然而天道讲究平等,人类悟性高,善于发明创造,那么躯体坚韧程度、寿命期限就比不上大多数妖魔种族”。
“据说吃了蟠桃,就能与天地同寿?”
“对。你为什么想起问这个?”
“我听说无名的孙师兄当年也吃了蟠桃?”
“大闹天宫嘛,玉帝念他是方寸山菩提道祖一脉,所以就陪他玩了玩,没有动真格”。
“我还听说大圣遁入地府,改了“生死簿”?”
“他改的是府君手里的“生死簿””。
“大圣闯荡阴曹地府的时候,阎王有没有被吓得钻桌子?”
“你这都是听谁说的?阎王早已炼成真神,修得金身正果。孙悟空当年在菩提道祖座下学艺,出师的时候仅有真仙修为,他怎可能斗得过阎王?”
风凛兴致来了,讲述如烟往事:“当年阎王外出游荡天地,不在地府;府君掌管着一本简版“生死簿”,他又斗不过孙悟空,情急之下,就变化做阎王,想要唬退那泼猴......;后面的故事你们都知道了,真是谣言满天飞”。
王云苦笑:“原来如此。风前辈,你当时也在地府吗?”
“在啊,我当时还是凡俗,也可以算作渡劫失败的散仙;反正慑于那泼猴的威压,吓得乱窜”,风凛摇首。
正言间,天空有一巨角魔兽拦住去路,它气势凶猛,战斗力约真仙级。
“人类,我的孩儿是不是被你杀了!”巨角魔兽低吼道。
风凛淡笑:“本仙君杀戮无数,谁是你孩儿?”
“雾曲山的黑角仙,有一万之众,都是我的孩儿”。
风凛笑道:“我分不清,反正全都杀了”。
巨角魔兽大怒,当即嘶吼长鸣,兽语大叫道:“孩儿们,跟我上!”
四周的山峦废墟中不断爬出黑角魔兽,密密麻麻,约有十万之众,个个是成年期的妖魔,战斗力媲美地仙人类。
风云不再保留,施展“法天象地”,身躯暴涨至三万米高,挥舞千米巨剑,搅荡天下,霸烈的剑光掠过,屠戮生灵无数。
那真仙兽与之缠斗半分钟,就被暴力砍翻了。
收纳各种生灵的尸骸数万具,尽皆投入“封魔城”。
尔后,就维持这神通,以“扫地”的方式屠杀向前,路遇妖魔尽皆杀之,可谓神灵以下无敌手。
......
一月后,废墟世界,残山断谷之间。
剑仙布置一方小型结界,结界内藏有一座巴掌大的城池:封魔城。
风云二人遁入城中,检看这段时间收获的大量宝物。
上亿具妖魔尸骸,堆积如山,这是王云的食材,且放在一边,不谈;
另一堆山,积有大量仙矿、仙草仙液,以及从妖魔身上搜刮的诸多法宝丹药。
风凛抚着一只圆盘状的洞天法宝,笑道:“人间的异族地位好低,我们扫荡了那么多世界,从来没有寻觅到洞天法宝;而在这里征战一月,就收获了十三件”。
“外形还挺好看,比“海底沙”都好看”,王云取过一枚圆珠状的法宝,内含方圆一万公里的世界。
此外,还有大量刀枪剑戟、铠甲傀儡,九成以上是凡品或者仙品,极少出现太阴级法宝,至于纯阳宝物,更是一件都没有。
尔后,风凛枯坐林中感悟天地,王云坐在尸山前面吞噬食材。
十天后。
风云聚合一体,遁出“封魔城”,继续扫荡天下。
......
一月光阴转瞬即逝。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