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婆婆说这些事的时候,仿佛只是在叙述一件稀松平常的往事,语气里不见任何波澜:“园主只是个一心想赚钱的商人,只要能满足达官贵人的需求,并不会在意那时只有十四岁的我会遭遇什么。十分遗憾,那是个有凌虐痞的恶魔。我记得小姐当时说过,我全身有十三处骨折,肋骨断了六根,指趾骨断了四根,其余伤分别在右臂和双腿。那人却只是把我往乱坟岗一丢,全然不顾那时的我还睁着眼,奋力都想活下去。”
周疏宁胸中一阵酸楚,他第一次生出了变革的心思,也是第一次觉得古代这种人吃人的制度真的该结束了。
疯婆婆的故事还在继续:“我当时祈祷老天爷,给我一个活下去的机会,如果我能活下去,一定将这世间为恶者尽数屠尽!可惜,我被老鼠啃食,被野狗撕咬,全身血肉模糊,经过的人却都冷漠的看都没多看我一眼。若不是那场能将人冲走的大雨,我可能就被狗群分食了。直至第三天,小姐的马队出现在我眼前。我至今还记得那日的情景,一个八九岁的少女骑在一匹英俊的白马上,她一身鲜亮的红裙,就像仙姑下凡一般注视着我。她移开粘在我脸上的头发,用手扫掉我脸上的蛆虫,惊喜的冲着后面的人喊:“她还活着!快,把她抬到马车上!”
周疏宁的泪水止不住的往下流,这是他穿越以来,听过的最让他悲悯的故事。
虽不及长孙清明上千金梧卫死于雁回镇的悲壮,却似牵丝之痛,让周疏宁的心一块一块的碎裂开来。
疯婆婆继续道:“小姐说,幸得我所处的位置是块巨石,日晒将我身上的残血晒干结痂。又幸得昨日那场大雨,让我不至于渴死饿死。但我伤的实在太重了,小姐身边有位杏林高手姓赵,听说也是深蒙小姐大恩。他看过我多次,每次均是无奈摇头,说我活不过七日。也是,伤成那样,那三天没死透已经是上天的垂怜。”
疯婆婆的眼睛却亮了起来:“可是小姐却并没有放弃我,那也是我第一次见识到通神的东西。小姐说,我也是这世上唯一知晓此事的人,让我发誓不要说出去。我照做了,小姐便耗了足足七天精力,终于将我救了过来。让我非但没死,也不曾落下一丝疤痕。自那以后,我便知道,小姐就是天上来的神仙,她天生就是为了救苦救难来的。我伤好后,她给了我银两和行李,让我去寻家人。可就是我的家人,把我卖进了戏院,我怎么可能再回去寻他们?我哭求让小姐把我留下来,此生当牛做马,报答小姐的恩情。总算她没有拒绝我,成全了我这一世的主仆之谊。可惜,可惜……”
后面是疯婆婆的一声叹息,她似乎对这场中止的主仆之谊无尽惋惜,如果可以,疯婆婆可能要永远跟着夏皇后。
周疏宁也叹了口气,说道:“夏皇后救你,也不是为了让你报答她的,婆婆也不必自责,若有缘份,来生自会相遇。”
疯婆婆却摇了摇头:“如果小姐救我,只是开启了我们主仆的一场缘份,那么后来的事,便是我为小姐此人所折服的一个过程。她生来就跟普通人不一样,不,应该是跟人不一样。她是天生的神只,为百姓难民们操劳,为救一个溺水的孩子不惜亲自跳下冰湖。亲自下墓验尸,只为少判一个冤假错案。后面她发现不行,因为她一个人的力量着实有限。区区一个一字并肩王妃,就可以把百姓像蝼蚁一般踩在脚底下。虽然小姐想尽办法将他们拉下马,但这也让小姐认清了现状。她必须要有足够的力量,才能让她心中所想的那个世界得以实现。”
听到这里,周疏宁已经十分惊愕了,从前他便知道皇帝只是夏皇后的工具人,如今更是直观的感受到了,谁是皇帝不重要,但我必须得是皇后这个事实。
周疏宁忍不住问道:“那夏皇后她老人家,果然是这世上顶顶善良又为国为民的人了。想必,她也在这世间受了不少委屈吧?”
一般善良的人,都是委屈求全的人设,甚至有些圣母过头了。
疯婆婆却意外的摇了摇头,轻笑道:“不,恰恰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