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望着凌函轩,他眼眶中是盈盈泪光,好半晌,才歇斯底里的吼道:“凌函轩!你可以讨厌我,可我又做错了什么!我为你放弃对夜悠雪的宿仇,你可知夜悠雪的母亲杀了我所有亲人……我为了你甘愿留在南晋,南晋……南晋是我一辈子的恶梦!我为了你可以不要性命,只要你要求的,我哪一样没为你做到!凌函轩,你不爱我,你讨厌我,可你为什么要践踏我!我哪里对你不起,哪里让你恨我到这个地步!”
从开始到现在,他心里念的,脑海里想的都只有凌函轩一人而已,而他孟轩,只是一个凌函轩不曾爱过的人,存在与不存在都是无关紧要的。
爱他,甚至爱他所爱,恨他所恨。
十年了,整整十年的感情,却换不来他哪怕一年的相守,哪怕一分一秒的爱。
凌函轩低下头,无感无情,默默道:“你做的最错的事情,就是不该爱上我。”
“……好,我错了,我是真的错了,你赢了,凌函轩,你用这种方式赢了,赢了我的爱,赢了我十年的年华,赢了我为你付出的一切,你赢了!你满意了!”说完,孟轩便迅速转身,不顾一切的冲出客栈。
转身的那一刻,泪水好似决了堤一般汹涌而出。
太多的悔恨,悔恨他没能是函轩心中所想的那个人,太多的爱恋,爱函轩的一颦一笑,太多的恨意,恨自己的割舍不尽……
这个男人,红衣如焰,恍若红霞万丈绚丽了他的世界,这个他愿意用生命爱的男人,即使他死都不愿意伤害到的男人,如今,当真灰飞烟灭,再也无法回头。
痛苦在孟轩的眸底翻涌,他不断的狂奔,穿过帝都曲曲折折的巷子,不停的奔跑,跑到气喘吁吁,跑到泪水模糊了视线,清晰了再次模糊,跑到了步履蹒跚。
纵然天地瞬息万变,他爱得终归只有凌函轩一人而已。
凌函轩的心里,却从未有过他的位置,于是,整个世界都是如此孤独寂寥!
太过匆忙的奔逃而出,孟轩的身上衣衫不整,绯色的衣襟敞开,露出秀气清隽的双肩,凝脂的肌?肤与空气触碰,诱?惑人心。
终究,他累得没有了力气,颓然的跌坐在地上,衣衫不整,面色苍白,紧咬的双唇渗出丝丝缕缕的血迹,惹人怜爱,心疼。
“哟,多好的美人儿,可惜了,刚被人占了身子。”突然,一个流里流气而又狂傲无礼的声音响彻碧空。
小巷中原本空无一人,可这里似乎是某家妓?院的后门,一个流里流气的男提着腰带,身后跟着七八个家丁模样的汉子和两个带刀侍卫。
此人身穿银丝绣制的广袖长衫,宝蓝色的袍子因为银丝绣了五彩缤纷的图案,在明媚的阳光下熠熠生辉。
饶有兴致的盯住孟轩,他笑得猥?琐,踏着锦缎黑修鞋,步履蹒跚的走近孟轩。
似乎是喝醉了,他浑身上下一股浓重的酒气,熏臭无比,此人一看便知非富即贵的纨绔子弟。
听了主子的话语,身后零零碎碎的家丁和护卫或无奈或听之任之,还有在一旁溜须拍马的,一副狗腿的模样色?迷迷的盯住孟轩,劝说道:“公子,这……好像是个……男人……”
“男人?”听到身后家丁的话语,喝得烂醉的痞子踉踉跄跄的靠近。
孟轩本就衣衫不整,又露出大片的清隽锁骨,肌肤太过白皙而显得通透,几枚红痕在肌肤上刺眼暧?昧,那一张妖?娆绝美的脸苍白柔弱,青丝凌乱,又几缕被咬在红唇上,凤眸细长,羽睫低垂,当真是风情无限的倾世美人。
只是眼中空荡荡的,一丝神采也找不到,坐在那里像没有意识的尸体,空洞的眼睛呆滞,失去了所有意识。
那人先是在孟轩姣好的面容上嗅了嗅,随后,一双肮脏不堪的手在他的胸前放肆猖獗的一摸,最后,在孟轩的身边蹲坐下来,手勾住孟轩尖细的下巴,猥?琐的说道:“美人儿,你说你长得这么好看,倾国……倾城,怎么是个男人呢?”
孟轩呆呆的看着地面,眼睛里空无一物,犹如精致的提线木偶,感觉不到外面一点声音。
看着痴傻的孟轩,他肮脏的手更加肆无忌惮。
迅速拉住孟轩素白的手,笑得无耻,装出一副怜香惜玉的样子,道:“美人儿叫什么名字?跟公子回去怎么样?公子一定会好好疼你。”
信誓旦旦的说着,男人的手便探入了孟轩的衣襟,看孟轩依然没反应,他得意洋洋的对着身后的家丁怒吼道:“原来是个傻子,真浪费了这张脸,今天便宜公子了!”
说完,他猖獗的哈哈大笑起来,沾满了酒臭和油腻的手顺着孟轩的脸颊一路滑去,触碰他的胸膛,白嫩的肌肤触感丝滑,令人忍不住心潮澎湃。
孟轩没有反抗,甚至连神色都不曾跳跃一下,凝固的黑瞳如同死人,瘫坐在地上说不出一句话。
“美人儿,爷让你好好享受享受!”男人的脸奇丑无比,身上却穿着光鲜明亮的绫罗绸缎,大概是因为长期饮酒逛妓院的缘故,浑身瘦的皮包骨头,看着,就给人一种下作的感觉。
沾染酒气的手对孟轩上下其手,脑海里各种亵?渎的画面与孟轩交?合,他柴火一般的臂膊猛然一用力,将孟轩身上的绯色衣衫撕扯下来更多。
肩头大片雪白娇嫩的肌肤袒露在阳光下,因为刚才凌函轩太过用力的缘故,他肩头细滑的肌肤上有明显的红痕,看着便让人心疼怜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