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过得飞快,1983年要过去,还有几天就要1984年了,李布与史密斯正在马克波罗宴会厅旁边的休息室内,两人相对而坐,还有二个小时,就到了史密斯送行晚宴。
“恭喜你,史密斯,要高升了。”李布举起红酒,向对面的史密斯示意了一下。
他也举起酒杯,两人一起喝了一口,才说道:“谢谢老板给我这个机会,没想到时间过得这么快。”
李布感叹道:“是啊,史密斯,我们认识有几年了,六年还是七年?”
李布的感叹声让两人一起回想起七年前的事情,对史密斯来说,是一个不好的过去……
史密斯是鬼佬当中少数的老好人,上司经常让他加班,同事经常在背后嘲笑他,收入他最少,华人员工的收入也比他多。
有一天他准备下班,已经回家的上司突然打电话过来。
“嗨,史密斯,晚上有一份文件,在我办公桌上,这个项目很重要,需要你重新做一下。”
“好的,我马上去重新审阅一下。”他说的是审阅,不是重新做,这里他小小的玩了一个文字游戏,他为自己的机智点了一个赞。
听到上司下的命令,不疑有他,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放下收拾好的公文包,去到上司的办公室里,看到桌上果然有一份文件,拿起来就回到了他的办公室,开始认真看起来,发现没什么问题,他就放回上司的办公桌之后。
今天事情比较顺利,他就早些回家,身为一个鬼佬,虽然被欺负,但他仍然居住在鬼佬的居住区,一处高档的别墅区,只是今天有些奇怪,他看到一个男人的投影,在他家的窗前,那个身影他比较熟悉,那是他的上司,长期的隐忍,让他学会了克制,慢慢来到自己那处别墅,轻轻的打开了门,来到卧室,看到自己的妻子,正与他的上司……
史密斯发扬了带英的绅士风度,并没有像其他国家男人那样上前,发生不可控的冲突,安静从家里出来,来到兰桂坊酒吧一条街,找了一间酒吧,开始买醉,推开一些上前的酒吧女,独自在那里喝了很多,史密斯此时想起来,就感到当时的幼稚,当他从酒吧里出来,已经醉得不能自己。
一群社团活力分子不知道从哪出来,将他推进一个小巷子里,然后对他实施了抢劫,这里虽然是带英的殖民地,不过碰到史密斯这样的肥羊,还是要去抢的,这种醉鬼,根本不知道被谁抢了。
可能是被绿,又喝了酒,激起了他内心当中的血性或者其他什么,那些社团人员从巷子快离开的时候,他爬了起来,抱住最后出去的烂仔,嘴里不知道说什么,只是单纯的抱着。
那个烂仔有些慌了,如果他们不被发现,那什么事情都没有,如果被发现,那抢劫鬼佬,可是大罪,越慌越想推开,史密斯这个酒鬼,抱得越紧,其他人上来也开始殴打他,可是醉酒的人,感觉差很多,始终抱着,按正常情况,这样打下去,史密斯就要被殴打致死。
李布从这天从外面办事回来晚了,他正巧路过这里,看到外面有人围殴一个人,他让保镖去看一看,并没有打算帮忙,不过那些烂仔看到人来了,就一哄而散,那个被抱住的烂仔快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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