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椅子上的汪俊突然来劲了,忽地一下站了起来。
天啊,这个学员连计划生育政策最为核心的部分都不知道!
这都不知道,你居然敢给我挑刺?!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不可能规定得这么细。《宪法》没有提到,便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文件提到了!”
汪梭翻开了讲义,底气从来没有这么足!声音显得特别洪亮:
“你听好了!198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文件明确提出,国家干部和职工、城镇居民,除特殊情况经过批准外,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农村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某些群众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育两胎的,经过审批可以有计划地安排。”
“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文件,写得明明白白,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吗?”
此时,阶梯教室的人都暗叹,姜,还是老的辣!
江寒刚才说得固然有道理,讲得也是激情四射,但是他终于犯了一个错误,被汪俊给抓到了。
有的学员感到,江寒挑的刺本身就太过敏感,就计划生育来争辩,太危险了,一不小心就会被露出破绽。
不得不说,江寒刚才所讲的内容,好多都是实情,各个地方在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时候,真的是心太狠了,做得太过分了。
但是,这也没有办法,国家太大了,如果都结合实际,如果都是具体情况具体对待,那么计划生育政策可能根本就推行不下去。
不过,江寒懂那么多,但是偏偏在最关键的地方出错呢?
大家都能记住的,江寒反而忘了?好奇怪啊。
钟向红本以为江寒胜券在握呢,谁知道到最后功亏一篑,急得直想跺脚。
江寒却没有慌,笑道:“汪老师,你念的,一个字都没有错!我刚才说《宪法》没有规定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没有否定其他文件中有。”
“关于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在此前的文件中也多有提及。”
“《1975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提出,继续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量最好的一个、最多两个的生育政策。”
“1980年,中共中央发表《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信中明确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
啊?大家又都迷惑了。
江寒知道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并且把文件名、时间和内容都背出来了!
江寒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一行大字: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
“各位领导,各位同学,请大家注意这两个字!”江寒在“提倡”二字下面重重地划了三道线,粉笔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声音。
“提倡是什么意思?”
江寒自问自答:“提倡不等于要求!提倡不等于强制!”
“总书记今年2月在全国青少年教育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了‘八个不要混为一谈’,对此作了很好的解释,这里我给大家念一念他的原话。”
“莫把可以如何与只能如何混为一谈。”
“莫把自我追求与自私自利混为一谈。”
“莫把正当需求与非分之想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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