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
空洞!
生搬硬套!
十年的时间,让他从音乐发烧友变成了最讨厌音乐的人。
“孙讯,你听蓝莲花了吗,快去听,特别好听,我用人格担保!”
坐在他旁边的同事戴着耳机,一脸兴奋的挥舞着手机。
孙讯摇头:“没听,现在哪有好听的歌。”
“哎呀,这首跟其他的不一样,你听听就知道了!”
同事不由分说的把耳机往他耳朵里塞,孙讯无奈,但心里却一阵不屑。
跟其他的歌不一样?
能有多不一样?
十秒钟,二十秒钟,一分钟,孙讯越是听,脸色就是凝重。
“这首歌叫什么来着?”
“蓝莲花。”
同事一看他这副表情,就知道自己安利成功了,内心一阵喜悦。
果然,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分享出去,感觉就是不一样!
孙讯不再言语,拿出自己的手机下载好蓝莲花,就那样不断的单曲循环一直到下班,仿佛一下子回到了十年前,找回了那个爱听音乐的自己。
“喂,老冯啊,哈哈哈哈,运气,运气,我们也没想到蓝莲花能这么火。”
“真没骗你,这首歌真是一个新人写的,艺名叫秋笛。”
“联系方式可以给你,但是你们公司最近正在拍新电影吧,你得给我们旗下的艺人留个男二号,女二号也行。”
合众文化的董事长满面红光,像这样的电话他这几天已经接了几十通,都是来恭喜他,同时问蓝莲花的词曲人是谁的。
他不可能不说,毕竟这些打电话的人都是各大公司的董事,亦或是各频道的负责人,大家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只要稍微用点手段就能查得到。
可他也不会白白告诉,每次都想办法从对方那捞点好处。
从商业角度上看,双方算是竞争关系,但谁也不会把事做的太难看。
“秋笛,这个新人可不得了啊!”
董事长慨叹,他看过范应的资料,知道对方只是一个不到20岁的小孩,还不是科班出身,以前也没写过歌。
第一次写歌,就能写出这样的质量,实在让人觉得可怕。
许多专业的词曲人也听到了这首歌,尽管心里不想承认,可不得不说,这首歌的风格已经领先了这个时代。
唯一让他们感到安慰的是,这个名为秋笛的词曲人迄今为止只发了一首歌,多半是误打误撞蒙出来的,想要达到他们现在的知名度,至少也要再写出三五首这样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