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柜的很高兴,他这也算是遇上了一个大买主。
他忙着给丁力备货,点数。
丁力则转返回厢货车那里,因为那些钱,被他装在一个皮包之内,正放在副驾的座位上呢。
丁力健步走回车旁,他的手一搭车门把手,顿时就感觉到了不对劲儿。
他进店之前,是将车门锁好了的,如今的车门,却是虚掩着的。
丁力的头,顿时一大,他亳不费力地将车门拉开,再看副驾座上的皮包,早就不翼而飞了。
丁力没有想到,自己打了一辈子的雁,会被雁啄了手。
他是净盗取他人的东西的,今天却着了别人的道儿。
皮包内的几万块钱,丁力是不在乎,反正这次的走私货,也是顺便带过来的,损失了也无所谓。大不了,把该给丁茉的那份儿,自己给补上,也就结了。
可他咽不下这口气去,这事儿要传出去,他这个国府第一杀手的脸,可算是丢尽了!
不行,必须找回来,另外,他也想看一看,敢偷他的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货色。
丁力马上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他以一个贼的思维,在判断:得手之后,该怎么脱身?
商铺在路的西侧,路对面还是商铺,它的同一侧,也是各种铺面。
丁力想:如果自己就是这个贼,那得手之后,一定会第一时间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之内。
他仔细看过了,在这间铺面和另一间铺面之间,有一条狭窄的胡同。
丁力没有丝毫的犹豫,顺着这个胡同,就追了下去。
他迈开大步,转了一个弯儿之后,就看见前面有一个矮小的身影,也在奔跑。
丁力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判断,前面的这一位,就是他要找的人。
丁力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什么好隐藏的了,他提起一口气,几个纵跃,就来到了那个矮小身形的后面,一探手,像老鹰抓小鸡似的,就叼住了这个人的后衣领子。
这个人原本还要向前奔的,猛地被人叼住了衣领,他的身体几乎被丁力提离了地面。
他的两只手一松,一个皮包滑落到了地面之上。
丁力搭眼一瞧,正是自己的那只皮包。
丁力手腕一转,将手中的人掉了个个儿,一张娃娃脸,映入丁力的眼帘。
丁力一瞧这人,也就十多岁的光景,他顿时觉得,自己下手还是重了些。
哪知他刚想放下这人时,对方却开口说话了:“好汉,大爷,您高抬贵手,饶了小的这一次吧,我上有八十的老母亲要供养,下有……”
丁力一听他这套嗑儿,就又仔细打量了打量手下这个人。
他发现,自己还是看走了眼,这人根本就不是一个小孩子,他就是个侏儒人。
听他的这番说辞,就是一个惯犯。丁力并没有放手,而是开口道:“道上人怎么称呼你啊?”
侏儒人见丁力并没有加害他的意思,也就放松了些,他回道:“道上都尊称我为快手!”
丁力心想:手是够快的,我刚进店的片刻功夫,你就弄开了我的车门!
丁力将他放回了地面之上,又问了他一嘴:“你开我的车门,用了多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