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学弟你好啊。”
听到沈华的称呼后,费翔大笑着跟沈华握了握手。而旁人则是对两人之间学长学弟的称呼有些好奇,在知道的人解释后,才知道原来费翔和沈华都是斯坦福大学毕业的学生,也怪不得一个内地人,一个宝岛人会显得如此亲近。
而两个人都是那么帅的超级大帅哥,不由让大家对两人毕业的斯坦福大学毕业产生了一些好奇。
不过沈华跟费翔显得比较亲近并不只是因为他们是学弟学长的关系。
费翔在斯坦福大学念的是戏剧系专业,并且在81年就毕业回宝岛了。正好跟沈华前后脚错开。但虽然沈华错过了跟费翔在学校里碰面的机会,但比沈华大一届的林洁萍跟费翔是老乡,两人自然也是认识的。
随着沈华在米国闯出偌大名声,费翔自然也是对自己这个华人学弟颇为关注。当他决定来内地参加春晚后,为了提前做好准备,也是通过林洁萍联系到了沈华。
而沈华对费翔也是颇为欣赏,所以在与其建立联系后,也是为他的春晚之行提供了一些建议跟帮助,为他介绍了一些自己在京城和央台的熟人,帮他避免了不少麻烦。
所以当两人在央台正式见面后,早已通过电话的两人也没那么生疏,很快聊到了一起。
只是有些麻烦的是,之后参与春晚彩排的日子里,每当沈华跟费翔凑到一起聊天的时候,总是会有人时不时经过两人身边,跟两人打招呼,并且基本还都是女孩子。
……
随后的日子里,沈华跟费翔针进行了很多音乐方面的交流。除此以外费翔还为沈华介绍了很多戏剧方面的东西,只不过费翔说得挺好的,但沈华对戏剧实在没有太多兴趣。
因为对沈华来说,将精力投入到戏剧中,性价比太低了。而他又是个华国人,再怎么精通戏剧,也不可能通过戏剧,让那些喜欢戏剧的老白男接纳自己。
所以对费翔表现出的对戏剧的热情,沈华在应和的同时,更多的还是诱导他去拍戏。毕竟这家伙未来那么大年纪了都去推广商务殷语了,那现在跟着自己拍拍戏,当个演员也不是挺好的嘛。
就他这个混血儿的长相,不管是跟着沈华去好莱坞,还是去港岛都可以。只是非要说的话,沈华觉得费翔去港岛更好一点。
就跟之前《英雄本色》出来后,影评人对港岛电影圈的评价一样,演得好的帅哥太少了。
就费翔这个条件,去港岛当演员的话,沈华一定会亲自为他弄个剧本,保证能让他在港岛一炮而红。
只可惜,当沈华对费翔发出邀请后,费翔并没有立刻答应沈华,而是表示自己需要考虑一下,看样子他对米国的百老汇还是有些向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