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留学美利坚,杀人出道

第424章 风格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呼~”

“怎么样?你们觉得……”

一曲《将进酒》演唱完毕后,沈华长长的吐了口气,然后看向过来凑热闹的伴奏乐手们,好奇他们对这首歌的评价。

沈华回到京城的时候已经过完年了,市民们都开始正常上班了。所以关于沈华春晚上表演的两首歌曲的评价也出现在各大报纸杂志上。

沈华也是收集了这些纸质新闻查看了,并且从央台那,沈华也拿到了观众们对春晚歌曲的直接反馈。

因此在歌迷们的呼声中,尤其是学生群体的呼声中,沈华决定新专辑就弄个古诗词专辑好,好让广大学生们背课文的时候能够容易一点。

于是,在跟伴奏乐手们进行沟通后,沈华的第一首歌曲便是《将进酒》,并且是自己比较喜欢的不死鸟传奇版本的《将进酒》。

不过在与那些民乐伴奏乐手的沟通中,当沈华提出要在《将进酒》里添加一点摇滚元素时,乐手们也有些迟疑,觉得老祖宗的古诗词,用摇滚来表现算什么回事。

但是想到沈华就是靠摇滚在米国出名的,觉得他要想要把摇滚元素加进去也不奇怪。最终,在考虑到沈华是金主,给大家发钱的老板,大家只是稍微提了一下反对意见后也没坚持,准备跟沈华一起先把歌曲制作出来,听听看再说。

而现在歌曲整体编曲完成,沈华演唱完毕后,那帮过来凑热闹的乐手们,面对沈华的询问,有的人觉得挺好听的,还挺喜欢沈华这种新颖的音乐方式。但也有人一脸便秘的样子,显然是对沈华这歌有些讨厌。

沈华看了一圈,发现整体看下来,面露难色的人所占的比例比较高,并且大多是年纪比较大的人,反倒是那些年轻人看着挺兴奋的,也许是喜欢沈华的这版《将进酒》。

面对这种情况,沈华也有点犹豫,这不死鸟传奇的《将进酒》,都不能让大家认可,那自己接下来的古诗词歌曲看样子不好再用流行音乐的方式去演绎了,毕竟伴奏乐手排斥的情况下,歌曲做出来的效果估计也不大好。

而乐手们虽然不能代表大众,但多多少少也反映了这年头人们在音乐上的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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