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白筱筱按照白夜的指示做出来一大盆喷香四溢的冒猪血时,她感觉自己快要疯了。
小时候吃猪血,基本就是清水里过一下,再沾点酱油,或者用咸菜什么的炒一下最后加点水。
家里穷没肉吃的时候,能吃上猪血也算是一种过年般的享受。
但眼前这一盆色香味俱全的红油冒猪血,直接颠覆了她心目中对于猪血的认知。
一个没忍住,直接舀起一块猪血豆腐就往嘴里塞,也顾不上烫。
豹烈正好奇呢,就看见白筱筱的小动作,当场怒喝一声。
“呔!无耻之徒,敢偷本王的食物?!!”
“什么偷啊,讲得那么难听,我这是替你尝尝味道有没有问题!”
白筱筱不慌不忙竖起手掌,“你难道不知道厨师做完菜之后要先自己尝过,没问题之后才会给客人上菜的吗?”
“是这样吗?”
听她说得振振有词,豹烈疑惑地扭头看向白夜。
后者点点头:“确实如此。”
“那你为什么不用尝?”
“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四回闭着眼都能做。”
“有道理,那……喂喂喂!那个女人!!把手里的勺子放下,到底要尝几块啊!!”
“俗话说事不过三,还差一块,马上!”
新鲜的猪血完全没有任何异味,滑嫩至极,只需要轻轻一吸溜就会滑进喉咙里头。
这个红油汤底的味型跟之前吃的小面又有所不同,复合香味更加浓郁,尤其是每捞一块猪血,表面漂浮着的红油就会顺势扒在猪血表面。
这一口喝下去,身体对于大米饭的需求直接爆表,而且跟先前的肘子大肠红烧肉之类的完全不是一个类型。
那些卤菜更加偏向于浓油赤酱以及回甜口,吃多了容易腻。
但冒猪血却是典型的香辣咸鲜口,在下饭这一趴的持久力完败前者。
终于,白筱筱依依不舍地将那盆冒猪血端到豹烈的桌上,一刻都没有停留,转身跑回炉边自发地开始打起第二盆底料。
她的想法很简单,反正猪血还有三大锅,那边还有没煮的,你一个人再能吃还能全吃完了不成?
更别说这边锅里还有这么多大肉,烧烤也还没正式开始,再加上那边堆成小山似的炸鸡……
怎么看这家伙都不可能吃得完。
再给他一周时间还差不多。
这么新鲜的食材,浪费了多可惜啊是吧!
这边。
豹烈已经完全没心思管她了。
尝了一口入口即化的猪血豆腐之后,他默默地掀开旁边木桶的盖子,一勺接着一勺往盆里添饭。
不仅如此,还将桌上剩下的还没来得及尝的各种肉食统统倒进盆里,来了一锅大杂烩拌饭。
“哎哟?兄弟你是懂盖饭的!”
白夜竖起一根大拇指。
虽然用冒菜的汤来拌饭在他眼里看来有点奇怪,但只要食客自己喜欢就行。
\u0027咚——\u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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