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长途骑马,加上在马鞍上拼命的磨,估计肿的地方可能已经破了。
在离王府的时候,苍暮虽然弄得狠,但是结束了也侍候的小心翼翼,各种注意卫生,一天恨不抹三次药膏,所以恢复的相当快。
现在这天气还算热,在外面跑难免要邋遢许多。
沈云崖怕伤口会恶化,这里要是伤了,那他就要受大罪了!
亭子不远处有条小河,沈云崖牵着马过去让马吃会儿草,自己四处看看没人,就拿了水囊蹲到了草里。
小心翼翼把裤子脱下来,水囊里的水倒到手指上送到后面去清洗。
疼的他咬牙“嘶嘶”地倒抽凉气。
等洗干净了,又从怀里掏出备好的药膏,用指尖里里外外涂抹一遍。
这药很好,通常这样抹个三次过后就能消肿。
以后就能彻底好起来了。
太阳出来过后,马儿吃的差不多了,他把水囊重新灌满水,用污泥抹了抹脸,继续上路了。
大昊民风算是比较开放的,他一个蓬头垢面的旅人,骑马走过大小的城镇都不显得突兀。
哪里都有陌生人,所有人都在忙忙碌碌的为生计奔波。
他最后停在巢江边上的一个小城。
这个叫尧城的小城处在山地区,爬高上低去哪都有台阶,城外有长长的滑索能穿过巢江到对岸。
沈云崖喜欢坐在岸边上看来来往往的人群。
他就住在岸边上的小村子里,村里人口不少,来往商贩经常要在这里落脚,就这样形成了一个鱼龙混杂的聚集地。
他租住的房子在村子的最西头,房主是一对中年夫妻,有三个孩子,最大的女儿已经十五岁了。
他原本想好的说辞是自己过来这边收药的,要住一段时间对比一下货物成色,才能把明年的单子定下。
但是房主他们已经习惯村子里来来去去,短则几天长则一两年的租户了。
都没多问,价钱谈好了房子就租下来了。
沈云崖这就住下来了。
开始的时候,他对这里的一切没有那么熟悉,所以一直深居简出。
房主最小的儿子养了一只小狗,那小狗不知怎么的特别喜欢他,每天摇着尾巴到他的住处。
那三个孩子,一天数次的往他这边跑,没几天就跟他混熟了。
但是沈云崖总也不把自己弄干净,脸上似乎总有一层灰,长长的头发乱糟糟的,胡乱翘着。
孩子们以为他是大丈夫不修小节,江边上每天黄土被风吹得呼啦啦的,反正大家都干净不到哪去。
凑一堆泥人在一块,每天嘻嘻哈哈的。
和他们熟了过后,沈云崖外出的次数就多了起来,房主夫妇每次要去尧城买东西,还会问沈云崖有没有什么需要带回来的。
几次过后,沈云崖就坐着牛车,和他们一起进城了。
他有私心,皇子失踪在哪儿都是大事,就算他再不得宠,皇帝那边若是知道了,也不会让这事随便过去。
因为这事往大了讲,其实也算涉及其他皇嗣的安危了,谁知道还会不会出现下一个?
到尧城街道最热闹的地方,沈云崖扭头仔细看了看告示栏,并没有发现粘贴人像的寻人告示。
沈云崖不知道胤都现在什么情况,他也不想知道。
他不想再回那个牢笼一样的地方。
除了苍暮之外,还有避免不了的夺嫡也让他想想就觉得心累。
跟着一起过来的大女儿丽红,把手里带的干粮饼子,拿了一块送到了沈云崖面前。
沈云崖接过来笑着说了一声:“谢谢。”
姑娘的脸盘笑得红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