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奈尝试用精神去接触这些能量。
却发现自己精神根本没有办法接触到它们。
显然,在修炼出元神之前,一切的修炼都必须依赖身体。
想要操控天地磁场,必须先控制身体的磁场。
让它们与天地磁场相合,做到天人合一后,再一点点撬天地磁场的墙脚。
最后把天地磁场与人体磁场混合在一起,才能能修炼出天人领域。
所以是时候离开佛国,回到现实世界了。
“林奈,这些米饭你打算怎么处理。”
在林奈离开佛国前,乌斯国活佛指着林奈剩下的半碗饭说道。
这些米饭里蕴含着天人之理,对于武者来说,是难得的至宝。
“这些米饭,就送给你徒弟了。
我制造的大势,本来就是因为分享形成的。
所以只有继续分享,我才能续住和进一步增加我的大势。”
林奈没有丝毫不舍的把蕴含着天人之理的米饭送给了乌斯国活佛的弟子。
既是为了感谢乌斯国活佛的指点之恩,也是为了续住自己的大势。
“那我就替他们多谢你了。”
乌斯国活佛郑重的感谢了林奈,因为谢礼实在是太重了。
只要吃下这些蕴含着天人之理得米饭,乌斯国活佛的弟子,基本都能突破到天人境界。
“哈哈,没有什么好谢的。
要不是跟着他们学了你的满愿印,我还真没办法破开无间地狱。”林奈微笑着说道。
聊了一会后,乌斯国把林奈的精神送回了身体里。
虽然不吃不喝了十天的时间,但处于冬眠状态的林奈在苏醒过来后,并没有觉得饥饿和口渴。
精神回归身体后,林奈看到了佛堂里的十二个和尚,以及自己的身体都在散发着磁场波动。
只不过自己散发的磁场波动,远比十二个和尚强。
这是因为麒麟血脉以电生磁的效果。
“只要用这些磁场,与天地磁场共振,就可以凝聚成领域吗?”
就在林奈尝试着控制人体磁场的时候。
佛像的手掌里多出了一个药罐,里面是用佛国中娑罗树的树叶,花朵,果实熬制出来的药脂。
药脂色泽如蜜,里面有着一根根金丝,散发着浓郁的香味。
那香味非常的甜蜜,能够让身心都感到愉悦。
并且香味之中充满了生机,能够让人看到盎然的绿意,似乎是把一片森林的生机给浓缩到了药脂里。
如果能够把这股生机化为己用,绝对能够多活六十年!
“这药脂叫做金身醍醐,是我当初为了给自己的身体延寿,创造出来的药物。
但和七百年前,我自己用的时候相比。
这罐金身醍醐蕴含着丰富的磁场能量。
没有见神不坏的境界,使用这金刚醍醐。
会被其中的磁场能量烧熟身体,就此丢掉性命。
但你体质特殊,明明没有修炼成不坏,身体强度以及体能却已经不输了见神不坏的武者。
正好使用这金身醍醐。”
说话之间,佛像从佛国中取出一团清水,悬浮在半空中,然后把金身醍醐扔进了水中。
咕咚咕咚!
药脂融进清水的瞬间,就开始升温滚开。
不过因为乌斯国活佛元神之力的原因,滚开的清水并没有蒸发成水蒸气。
热量不断的聚集,提升。
最后,这团清水竟然热的发起光来。
可见乌斯国活佛所言非虚,这金身醍醐中的确有着丰富的磁场力量。
看着热到发光的清水,把地藏王成就法修炼圆满的林奈没有丝毫的害怕。
他将身上由罡气凝聚的衣服散开,然后深吸了一口气,跳进了浮在半空中的水团。
能量的传递,大都遵循着从高能量到低能量的规律。
所以当林奈与水团相比有些冰冷的身体,跳进了炽热的水团中后,磁场能量立即往林奈的身上聚集。
把林奈的身体狠狠地加热,不过一小会的功夫,林奈地皮肤就被煮的皮开肉烂。
都说分娩的时候,是世上最痛苦的事,但大煮活人的痛苦,比起分娩还要强烈十倍,换个人来,说不定已经痛死了。
但相比十八重地狱的十八种痛苦,大煮活人的痛苦实在是太轻松了。
林奈没有被痛苦动摇,他的精神云淡风轻的控制着身体里的磁场。
不停的以人体磁场捕捉金身醍醐里的磁场能量,最后将金身醍醐里的能量降伏,然后吸收进穴位中。
人体七百二十个大穴位,一个个被点亮,并且快速的强壮起来。
林奈在水团之中, 整整煮了十天的时间。
金身醍醐的存货被用的一干二净,甚至只能临时去摘娑罗树的树叶,果实,现场熬制金身醍醐。
本来佛国中央有着八棵娑罗树,四棵枝繁叶茂,四棵叶落枝枯。
但现在,八棵娑罗树上的树叶全都被摘的光秃秃。
要想重新长好,至少需要一百年的时间。
乌斯国活佛这次是真的大出血了,但这样的大出血完全值得。
乌斯国活佛为了加上加速佛国中的时间,消耗了不少的元神力量,佛国都开始不稳定了。
但林奈送给他弟子的半碗米饭,直接让他剩余的九个弟子悉数突破到天人境界。
现在佛国之中除了他本人外,足足有着十二个天人武者,反而使得佛国更加的稳定,坚实。
之前的佛国虽然已经炼假成真,但面对修炼处天人之体的不死之神。
只要对方想跑,根本没有奈何他的办法,但现在却有了拦阻不死之神的能力。
当然,比起佛国更重要的是林奈在金身醍醐的帮助下,成功的完成了不坏的修炼。
被煮烂的皮肤,重新生长出来,看上去非常的白皙柔嫩,光滑晶莹。
看不到丝毫的汗毛和毛孔,比反复打磨的玉石还要光滑。
在道门典籍,这个状态叫做无漏之身,是神仙才能拥有的身体状态。
代表着武道修炼到极限,可以把人体精气神一直锁住。
修炼出无漏之身后,哪怕马上就要老死了,也能够把体能保持在巅峰状态。
在白皙皮肤的下面,是青黑色的筋肉。
每一根肌肉纤维,都比钢丝要坚韧百倍。
但摸起来却非常的柔软,比最软的还要软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