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军心底只觉得荒诞。
亲人,这个词对他而言,曾经好陌生。
现在,两个最亲的亲戚围着他,叙旧念远,急切对他说,他们是他最亲的亲人。
罢了,雷霆军如今,已不是那种会为了一点点小事,就动怒傲气的青涩少年了。
一个人的成长,体现在很多方面。
最明显的,就是体现在他如何对待曾经那些看不起他,嘲笑他,抛弃他的人身上。
雷霆军现在看着这两个两鬓都已经斑白的老叔,心里只觉得莫名的感慨唏嘘。
当年他寄人篱下,两位老叔对他如同嫌弃丧家之犬。
如果他只不过是买了个砖厂,当年居高临下施舍他的人,回过头来,奉迎讨好。
嘴脸实在叫人看得不是滋味。
可能一个人,在他小时候,吃一点苦,受一点罪,也没什么。
只要从荆棘里踏过来,那些小时候的挫折,都会沉淀成前进脚下的土壤。
雷霆军小时候吃过这两位老叔家里的饭,他都记得。
该还的,他会还。
但绝不是用这样的方式。
到了乡上最好的饭馆,雷霆军让雷向顺点菜。
雷向顺也是真不客气,指着最贵的几个肉菜点了,还点了两瓶酒。
“小军,老叔好久没看到你了,今天陪你喝两杯。”
雷霆军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问。
他只道:“我要开车,不喝酒。”
小饭馆,炒菜上得很快,几大盘肉很快端上来。
雷向顺吃得狼吞虎咽,一看就是平时在家里,没怎么吃肉。
老张倒是还好,在养猪场上班,时不时能捞到一点油水,家里伙食不算差,不过平时也吃不了这么多肉,当下拿着筷子,吃得满嘴流油。
两人还一边吃一边喝。
雷霆军让老板给他打了一大碗米饭,他夹了一些菜在米饭里,伴着一个海碗,很快就吃完了。
吃完后,他掏出钱来,把账结了。
雷霆军直接起身,朝对面两个吃得尽兴的老叔道:“我还有事,就先走了,叔你慢慢吃。账我已经结过了。”
说完,他大步走出了饭馆。
雷向顺本想叫住他,可是一张口,嘴里还没来得及的吞咽的一大口肉和米饭占据了他的全部口腔,只能‘唔唔唔’几声。
在他旁边,老张也端着酒杯,陶醉地抿着酒,见雷霆军几步就走了,都没来得及叫住他。
两人面面相觑,哑然失语。
雷向顺这时候才意识到,自己这个侄儿,早就已经跟他形同陌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