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觉得兹事体大。”徐来知道这与其狡辩,还不如...
他稍想了一下措辞,便开始陈述那天在龙凤金店大门外发生的事情...
他的述说和刚才麻田一郎说的基本一致。
末了,徐来还是又提出来自己的一套说辞:“...我们两个是看到吴四宝带人抢劫了押运车。当时他们并没有得手,更不会蠢到在现场留下自证身份的东西。如果光靠我和麻田君指证吴四宝,他肯定是不会承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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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小科普:民国时期舞女生活
上海最早开业的营业性舞厅是“黑猫舞厅”、“月宫舞厅”等。
到了30年代,舞厅蜂拥而起,独领上海滩风骚。头等舞厅有静安寺的百乐门,江宁路的大都会,南京西路的仙乐斯,西藏中路的半高梅,等等。
这些舞厅装潢华丽,设备高档,舞女年轻貌美,技艺娴熟;
延安东路的新大华,黄陂路的维纳斯,南京西路的大沪,位列二等;大世界和永安等游乐场附近的舞厅,各属下等。
还有些像大华饭店、华懋饭店和卡尔登等的舞厅,则是西洋风味的外国舞厅,其规模设施,豪华奢侈,只有显赫的社会名流才能光顾得起。
此外,一些小型舞厅也应运而生,如“夜总会舞厅”、“惠令登舞厅”、“逍遥舞厅”等等。
这些小舞厅收费低廉、舞女伴舞五至八次才收费一元,光顾者都是商贩、中小工厂的老板、职员等。
舞厅是靠舞女唱“主角”的,所谓舞女,是以伴舞为职业的女性,人称为“龙头”,舞客则被称为“拖车”。
舞客邀舞女伴舞,行话称“拖车配龙头”。
按规定,舞女必须领取从业执照,方能在公开舞厅中伴舞。上海领有执照的舞女最多时达1000多人。
舞女的来源有小职员、公务员、逃妾和侍女等等,她们多为生活所迫而沦为舞女。
舞女中也有些竟是十几岁的中学生。
父母虽然贫困,却省吃俭用,积攒点钱送她们上学堂,她们为了减轻父母负担,白天到学校读书,晚上则借口有事出去,实际上是偷偷地到舞成”,舞女能拿到手的钞票只有一点点了。
还有的舞女居然“吃汤团”,也就是没有一分钱的收入。
舞女都希望舞客的施舍。
舞厅规定,舞客每去买一瓶十几元最贵的香槟,舞女可得两角。
一曲终了,舞客喜欢请舞女一起喝香槟。如果舞客不买的话,舞女常常要明指暗示,这时舞客往往很有派头地掏钱买香槟。
有时,乐曲声中,舞客将一条藏有钞票的花手绢悄悄塞到舞女手中,舞女则报以甜甜的一笑,伴舞更尽心尽力了。
舞客送钱给舞女,不能让侍役转递,又不能到舞厅外送,于是就采用这个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