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除了窗户旁边有一张桌子和一张椅子,就只剩下了一个书柜,也没有别的东西了。
不过书柜里还摆了一些书籍,发现有不少是自己送给他的,还有很多抄写的书籍。
她认出了上面的字,是顾泽淮的字迹。
还有许多写满字的纸张,看样子是拿来练字的。
书桌上摆的一套笔墨纸砚,毛笔和砚台都不是顶好的,只能算是中等。
白曦走到书桌旁,看着上面正写着的字。
字形正倚交错,大大小小,开开合合,线条粗细变化明显,跌宕有致。
看得出来,他在练字方面花了不少功夫。
“小九我怎么觉得我练了这么久的字,好像还没这小屁孩的字好看?”
“主人,顾泽淮的字苍劲有力,字迹中带有自己的风格,而主人只是单纯地临摹,没有找到适合主人的。”
“是嘛?”
白曦看了面前的字,然后想对比一下自己平常写的字,发现确实如小九所说。
好像从来只是想着写好,从来没想过哪个适合自己。
“那是当然了,主人,小九还能骗主人不成,更何况主人只看到他的字迹好看,可他除了逃荒的那大半年,没练过字之外,主人又怎么知道他之前是不是从小就开始学呢!”
白曦听着也觉得还是有道理,毕竟路子不同,看的东西也不同,更何况她从来没有了解过顾泽淮之前的身世。
不然也从不在对方面前提起家人,两个人心里都明白,他们已经没有家人了,所以他们是对方的家人。
而白曦也在他身上找到了这种共鸣,在狼群围攻那次,他看见了他的眼神。
那种孤寂感和不服输的心理。
当年渺小的她,也出现过这样的眼神。
“你说的也是,模仿惯了都忘了,都快忘了自己喜欢的是什么,总想着做得更好,却忘了当时的初心。”
白曦忍不住自嘲一笑,然后默默地放下纸张。
就在这时她听到院子里传来了动静,白曦收拾好情绪就走出了书房,就看见顾泽淮带着一堆东西回来,她还有些意外。
顾泽淮刚刚出门去找车夫,跟他说明了来意之后,他就回头去办了一件大事。
家里虽然粮食充足,但是他确实没有准备什么菜过节,所以他刚刚去孙屠户家买了三斤肉和一条排骨。
然后又去钱大娘家换了一些青菜和一只鸡,刚回来的时候,运气特别好,还遇到了村子里面的人在抓鱼,他也拿钱买了一条。
等他觉得这些东西都差不多的时候,才拿着一大堆东西赶回家。
在路上碰到了钱大二,看见他买一大堆东西,还有些疑惑来着,于是问了句。
顾泽淮没觉得有什么不能说的。就直接告诉了他,钱老二听到是白曦,还说要上门感谢他,不过被顾泽淮拒绝了。
他只想好好地跟姐姐单独地过个小年,并不想别人来打扰,就算是来感谢也不行。
“你怎么买这么多东西啊?简单吃一点不就行了,你这是打算做满汉全席?”
白曦看着腊肉和蔬菜,好奇地站在一旁,看着他收拾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