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什么叫我太粗鲁,那是因为我没有时间,我的时间都在出任务上了,哪有时间谈恋爱,我觉得我现在挺好的,不需要成为名门贵女,小九你就放弃吧!”
白曦只要一想到自己要跟电视里那些名门贵女一样,就有点脑壳疼。
“主人,这你就不懂了吧,在不一样的时代,为了更好融入进去,就要学习她们身上好的一面,可不能用你前世的态度来面对。”
“可是小九,你不觉得那样生活很累吗?”
“不会呀,主人,你想想这个朝代,男子在外面赚钱,女子在家管理家里的事务,这就是他们的生活法则,你不能拿人人平等的这一个说法来衡量这个朝代呀,是不是?”
“你说的是没有错,但是跟我要学礼仪有什么关系?我觉得我现在挺好的,要是以后找了个相公,接受不了我现在这个样子的话,那我可以不找,也可以招婿是不是?”
“那主人至少明面上的也要装一装嘛?在外面,至少不让男主人难堪,那你是不是就要学,而且人的一生就要不断地学习才能进步,不然你以后怎么赚钱养老。”
白曦知道她说不过小九,然后妥协地说道:“行,我说不过你,反正事情还早着呢,到时候再商量吧!”
……
接下来两人也没有继续讨论这个话题,都紧赶慢赶地赶路着。
因为深山长年没人走过的原因,白曦每走几步都要拿刀开路,所以并不适合她的马儿出来,她只能靠自己的双腿走,每天虽然只走了三四个小时的路,但是她的脚底还是磨出了好多个水泡。
于是白曦就决定每走三天就休息一天,这样也没有那么疲累。
脚上的水泡,用了小九准备的药会好一些,但还是特别疼的,不过好在,这个时间下来她也习惯了这个疼痛。
等终于走出了深山,她就打算好好地休息一下。
等她再一次出来的时候,就是一副江湖人的打扮,骑着马还有模有样的,还不忘了背上她的大刀,然后继续赶路。
她打算以这样的模样继续赶路,虽然路上很多人都想打她马的主意,但是白曦直接把他们打了一顿就消停了。
而且白曦属于轻装上阵了,除了眼馋她马的人之外,也有人觉得她没有包裹,不像逃难的,虽然心动,但是敢行动的人不多。
而且只要敢行动的人都被她暴力解决了,身边还能锻炼锻炼自己的身手。
终于在她紧赶慢赶下,到了一个灾情影响不大的县城,云县那边的灾民,就算加快脚程,也没那么快到这边。
毕竟人们都抱有希望,觉得老天会下雨,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家乡,还有好多人都是因为撑不住才出来逃荒的。
只是白曦在郡城门口看着府城名字的时候皱了皱眉,清河郡。
这不就是男二跟女主生活的地方吗?算算时间,这个时候他们应该跟男主相遇了。
白曦原本以为她跟男女主没有碰面的机会,没想到还真让她遇上了,这让白曦十分无语,她原本想进城补一下她这段时间所消耗的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