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本来阿笠博士就很虚,那个男人的出现,让他又凉了半截。
“今天早上我偶然经过这里,就被这些银杏吸引住了,因为实在是太漂亮了,所以又回来看它。”芙莎绘解释着说道。
两人寒暄了一阵子,芙莎绘便提出了告辞。
还特意地提了一下,那个男人是她的先生。很显然,两边都误会了。阿笠博士认为,她已经有丈夫了。而芙莎绘认为,他已经儿孙满堂,并不需要.......
车子内。
“这样真的好吗?芙莎绘。好不容易见到那个等了,四十年的男人不是吗?”男人询问说道。
“是我终究没有勇气,不过这也是应该的啊,因为他好像也有了,很幸福又美满的家庭了。如果让他知道,有个傻女人等了他四十年,这样他一定会觉得很心痛吧。”芙莎绘有些失落,又感慨地说道。
林佑一背着手,看着已经启动的白色轿车,没有多说什么。他也不准备做点什么,因为,他觉得如果做点什么的话,可能情况会更糟糕吧。
正如,阿笠博士之前说的那样,就让他们两人的回忆,就这样原封不动的,以美好的模样永远收藏在各自的心中吧。
因为,就算林佑一帮他们把误会解开了,之后的相处遇到的问题,恐怕会更多,那不如就让他们各自收藏着,这美好模样的回忆吧。毕竟,他们已经错过了四十年,这已经有太多太多的不一样了。
十年后的白月光,都打不过十年前的白月光,更何况,阿笠博士跟芙莎绘这可是四十年呢。
银杏色的初恋,其实也是现实世界中,成年人情感的无奈。
这份跨越时间束缚的约定,这份银杏色的初恋,让阿笠博士能一改以往剧情的老头子形象,将他塑造成了,一个有故事的人。
银杏色的初恋这个故事结局,真的是充满了现实的无奈。
其实,阿笠博士跟芙莎绘两个人,这次交谈甚至连互道寒暄都算不上。就只是在打哑谜一般的感慨,自己喜欢学校的银杏和这里的风景。
毕竟过了四十年,阿笠博士也认为当年脸上长着小雀斑,有着乌溜溜大眼睛的小姑娘,如今已经成为人妻,而芙纱绘则认为当年憨憨的,她最喜欢的阿笠,则成为一个“儿孙满堂”的半百老人。
“我到现在,还是最喜欢银杏啊。”阿笠博士呆呆地,望着远去地轿车,终于忍不住地大喊说道。
可惜,阿笠博士已经错过了,他初恋的爱情。就算两个人之间没有误会,他们大概率也追不回的。
曾经由于特定的时空下,而产生感情的两个人,分离后开始各自不同的生活,他们的背景已经是没有办法交错的了。
阿笠博士对着离去的车尾大喊“我到现在,还是最喜欢银杏啊”只能代表他...从未忘记当年美好的秋天。
只是,人生短短几十载,能有几个十年呢,他们就这么错过了一半。
这是意难平,但是,林佑一他帮不了。
现在,虽然意难平,但至少现在的一切,都还很美好。
如果他插手了,白月光或许迟早会因为种种原因,变为朱砂痣,这...又是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