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们的人!”
他们发现了被丁皓杀死的枪手们的尸体,在手下尸体边上蹲下,检查起来。
“伤口整齐,全部都是一刀毙命!”
哥丹威若有所思,说道:“看来消息是真的,‘克伦族’的人就在这附近,走!”
说完起身往来时的路走去。
“老大,不去找‘克伦族’的人吗?”
“急什么?知道他们大概在这附近就行,回去多叫点人来,把他们一网打尽!”
“老大英明!”
至于那些被丁皓杀死的枪手尸体,哥丹威没打算带走,这山里有不少野兽,尸体不用多久就会被野兽给吃掉,谁费事把尸体给葬了?
沿着崎岖的山路,哥丹威一行穿梭在山林之中,他一边走一边拿出了电话,“老板,消息应该是真的,我的人在山里被杀了!”
“‘克伦族’的人果然躲在东北山区!”电话另一头传来了沙哑的男人声音。
“我现在就回去召集人马,把他们给灭了!”哥丹威冷笑道。
“明白,等我找到他们,自有办法让他们乖乖把种植方法说出来,你等我好消息吧,老板!”
……
“我们确实想过离开山里到城市里去生活,可是我们中绝大部分人从小就在山里长大,从来没有接触过外面,他们连外面是什么样都不知道,而且什么又都不懂……”高文菌说出了她们的苦衷。
对于世世代代生活在深山中的‘克伦族’族人来说,他们没有受过教育,他们也没有任何的一技之长,除了种‘罂粟’,而单靠这项‘本事’显然不足以让他们在外面生活下去。
你说一群没文化,没知识,没有一技之长,连见了男人都一脸好奇模样的女人跑到山下去生活会是什么情景?
她们需要花比常人多很多很多倍的时间才能适应外界的生活,要命的是他们肯定找不到好的工作,没有工作,就没办法生活,没办法生活他们还下山做什么?
“很久之前有人到山下生活,但去了没多久之后就又回来了,因为她们没法适应山下的生活!”高文菌说,这是实话,山里环境虽然苦,但没有尔虞我诈,这里的人都很单纯,城市里就不一样了,你要为了生活打拼,有时候还要看别人的脸色,甚至于做出很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
“那你呢?你的英语怎么会说的这么好?”丁皓不禁好奇,既然‘克伦族’的族人都没文化,为何高文菌懂这么多?
“我小的时候经常跟我父亲去城里,我父亲去买东西,我就去图书馆里看书,还买了很多书回来,后来就认识了字,再后来觉得‘英文’很有意思,就自己买了一些书回来研究!”
原来是自学成才,这个牛掰。
“我始终觉得你们躲在山里不是办法,应该另外想办法带着你的族人到外面去生活,你们还这么年轻,日子还长得很,不能一辈子都生活在山里吧?”丁皓提议说道。
“你也看到了,我今天出去打猎,就遇到了‘哥丹威’的人,差点回不来,幸亏去的人少,不然可能已经有人被他们给抓了!”高文菌心有余悸。
有时候一个月下山一次,有时候下山两次,有时候是高文菌去,有时候则是其他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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