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三个的任务就是盯紧这两个房区,但是在对目标人开枪之前,一定要汇报,不能擅自开枪,明白吗?”
“明白。”
“其他人在战线没有推过去之前,跟着大部队行动就行。”
“收到”
本来野小子是四个狙击手的,但是劳伦斯走了以后,就少了一个,而现役的野小子特种部队,本身就是半退役状态,所以他们也没有在找其他人了。
最完整的12届野小子特种部队,和林七在训练营教的野小子一样都是36人,但现在狼头这边只有27人,也就是说除了劳伦特兄弟以外,另外还有七个人不在了,至于到底是死了还是退了这个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也有可能后面会出现。
而狼头并不知道,他们的狙击手劳伦斯已经来到战场上,并且已经找好位置了。
……
“野小子第四个狙击手”—劳伦斯!
他在劳伦特挂了电话后,就被派出去了,此时的他背着tac-50狙击步枪,行走在去前线的路上。
他背的这把枪,是他和劳伦特在以色列的黑市上买的,也是他以前在部队服役时用的最多最好的枪。这把枪是美国生产的,以色列大部分枪械都是用的美式,所以不光劳伦斯用的是tac-50,另一边野小子的三位狙击手,其中两位都是用的这把枪,另一位则是用的awp狙击步枪。这把枪的性能没什么好说的,和其他反器材狙击步枪差不多,原装射程都是2000米左右。唯一的不同点是它的弹夹。这把枪采用的是5发子弹,并且还是可分离式弹仓。基础性能都大同小异,这里就不具体说了。
由于劳伦斯肩膀上带着黎巴嫩的臂章,所以他这一路上非常的顺利,很快他就离林七所在地不到800米了,这个距离对他来说刚刚好,子弹偏移不大,计算量也很小。
他来之前,他的哥哥就提醒过他,这次要面对的是昔日的战友,一定要把他们的习惯算进去,所以劳伦斯在选的位置时候,是有针对性的。
选好位置,布置好阵地后,他就此安静了下来。
还没等他安静五分钟,他就看见昔日的战友,出现在视野范围内了。
他用的是16倍,所以视野范围很大,具他估算野小子目前离他有3公里左右,而他也立即用耳麦和哥哥劳伦特沟通着:
“呼叫孤魂,目标人确认,是狼头,你想办法通知老大,看他们的样子,应该是知道老大的位置了。”
劳伦特回应道:“明白,你自己小心点,尽量不要开枪,你一开枪他们就知道是我们来了,之后他们就会采取措施,我们的机会瞬间锐减。”
“明白”
劳伦特回过头又和黎巴嫩的负责人说道:
“将军,我的人传来消息,对方会在不久以后发起猛烈进攻,希望你们采取措施。”
劳伦特也不知道,他信不信自己的判断,但是他自己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确定拉斯拉夫的下一步动作,因为他太了解拉斯拉夫这位猎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