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现在不用管我当初为什么选择你,你只需要思考,你如何在高手如云的NBA中立足。
这里我有两点建议。
第一,你能给球队提供什么,或者说你的优点是什么?
第二,球队最需要或者说最欠缺的是什么?
如果你能在其中找到共通点,那么就请不断强化它,直到你因此变得‘无法取代’。”
在胡浩南有意识的引导之下,狄龙-布鲁克斯找到了这个点。
球队不乏进攻好手,却缺少一个像贝弗利那样每场弯下腰,像狗一样拼命的球员。
“我需要每场比赛中就都要带着下狗心态去比赛,不管面对任何对手,不管他是否我的偶像或者其他什么人,我都要展现出自己足够侵略性的一面。”
胡浩南对狄龙布鲁克斯回答还是很满意的。
不过他很好奇的是……
“哦对了你说要对偶像展现出自己侵略性的一面,我很好奇,你的偶像是?”
狄龙-布鲁克斯不好意思的抓了抓脑袋,回道:“是詹姆斯,头。”
胡浩南拍拍他的臂膀:“不错的回答,小子,我想我会给你机会的。”
……
黄蜂队下一场对手是华盛顿奇才。
鉴于对手实力不强,胡浩南决定启用更多新人球员。
比如揭幕战中没有得到表现机会的狄龙布鲁克斯、易建联等人都将得到更多出场时间。
再考虑到奇才最有威胁的还是后场双枪,尤其是以速度着称的约翰-沃尔。
在教练组讨论会上,胡浩南还决定重用林书豪。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林书豪当年参加选秀时,体测数据和身为状元的沃尔相差无几。
尤其是在速度这一块,林书豪还略有胜出,他的启动速度是13.93英里/小时,沃尔是13.25英里/小时。
也就是说,林书豪有着极快的第一步启动速度,运动能力一点而都不差。
至于为什么沃尔能当选状元,而身为同届新秀的林书豪却最终落选……
这只能说,原因很复杂,但其中最重要一条必然是西方人在篮球认知上的傲慢与偏见。
谁会相信一个黄种人会有这样好的篮球天赋呢?
不管你打的有多好,他们就是觉得你不行。
所以前世,当林书豪在纽约掀起一场篮球风暴,疯狂席卷全美的时候。
胡浩南看来,这并非是一次偶然事件,而是抓住机会后的必然结果。
就像丑小鸭为什么能变成白天鹅?
并不是丑小鸭发生了基因突变,也不是丑小鸭如何的发愤图强,而是丑小鸭本来就是白天鹅。
而世人因为丑小鸭的外表以及自己固有的认识和偏见而蒙蔽了双眼罢了。
那么问题来了,试想一下,如果林书豪的价值能够早些被发现,获得一个较高顺位的选秀名次,他又能取得怎样的成就?
真心不要瞧不起高顺位,高顺位就意味着高起点。
你所获得的资源远不是一个落选秀所能想象的。
你会获得一笔不菲的新秀合同来保障你的生活,你会得到教练组安排好的系统训练和职业规划,你会得到充分的场上锻炼机会……
更重要的是,即便是搞砸一两场,甚至一个赛季,球队依然会对你抱有信心,只因为……你是高顺位。
人,生而平等,这在普通社会里都像是一种理想。
更不用说优胜劣汰的竞技世界了。
“林书豪vs沃尔,落选秀vs状元郎,是前者对后者的逆袭,还是后者对前者的碾压,想想还挺期待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