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出空间之前姜蓁蓁抓了顶帽子扣在了自己的头上,然后又用眼线笔在眼睑下方以及鼻梁的位置画了些许明显的雀斑。
毕竟——
人们如果能在一瞬间记住某个陌生人,除了记性比较好以外,通常只会是因为他的穿着以及比较特别的面部特征,比如说脸上有痣、鼻梁比较塌又或者是招风耳等等。
姜蓁蓁这么做。
就是为了让别人把注意力聚焦在她脸上有痣这个特征上。
这么一来别人就会下意识地忽略她身上其他不到位的小细节,然后对她形成“那个脸上有痣的小子”这个固定印象,等到离开黑市以后姜蓁蓁把脸一擦,痣一抹。
估计……
见过她的人都认不出她来。
装扮完成的姜蓁蓁压低了自己的脑袋,然后背着背筐快步从小巷子里走了出去。
黑市所在的地方都比较隐蔽。
如果不是从前去过的话,可能压根就找不到地方,但姜蓁蓁此时却并没有像无头苍蝇般的乱转,她反而胸有成竹地向着纺织厂不远处的一条巷子那边走去。
今天早上离开之前她偷偷把那本狗血年代小说拿出来重新翻阅了下。
跳过她三个儿子黑化成反派,并且为女主女儿咣咣撞大墙的辣眼睛剧情,姜蓁蓁揉了揉眼睛,终于是从女主女儿的回忆中找到了关于黑市的蛛丝马迹。
女主的女儿曾提起过——
当初她妈妈到南溪公社下乡时,曾经凭借自己的聪明才智以及一手的好厨艺在县城的黑市里面混得风生水起,而从这里面赚来的钱也成了她们家当年发家的启动金。
或许是当年挣的第一桶金实在让女主是念念不忘,所以女主时不时地就会向女儿讲起她当初瞎猫碰上死耗子、误打误撞地找到黑市,并且在里面做生意的事情。
而这里面……
便是提到了黑市的地点。
书里写着女主的女儿半是苦恼半是骄傲的把这件事情讲述给自己的爱人听,言语中带着几分小女儿的娇嗔与抱怨:
“我妈妈说了那么多回,我不仅耳朵起了茧子,现在都能背出来了!”
现在正好便宜了姜蓁蓁。
只不过硬着头皮把那本三流狗血小说再度翻了一遍,这实在是对姜蓁蓁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创伤,里面长大以后黑化的元宵动不动就邪魅狂狷,一开口就是——
女人,你不满意?
姜蓁蓁被油得不行。
恨不得重金求一双没看过这东西的眼睛。
啧。
这绝对不可能是她儿子!
顺着四通八达的小巷子往里面走,姜蓁蓁偶尔就能看见提着鼓鼓囊囊的布兜快步前行,神色看起来紧张而又警惕的人。
看来自己没有找错。
她顺着那小巷子七拐八拐,不多时就进入了黑市里面,这黑市里面人其实不少,绝大多数人卖的都是米面以及鸡蛋等等东西,偶尔也有倒爷在里面卖票。
姜蓁蓁没有轻举妄动。
反而是一路走一路看,顺便偷偷把他们提到的价格记在了心里。
外面粮店卖的大米大约是一毛三左右一斤,白面一毛五六一斤,价格相对比较便宜,但是买口粮的时候还需要粮票以及出示自己的购粮证,而黑市里面则是不用票。
但价格也翻了三倍不止。
不过姜蓁蓁却是不打算卖米面。
毕竟米面比较重,而且又占位置,以现在的价格即便是卖出十斤她也只能赚到三块,算起来的话略有几分不划算。
而且大量的粮食出手肯定会冲击到现如今的市场价格,继而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此外。
她空间里面的大米和白面品质太好了。
黑市上卖出的米里面有挺多的碎米,不仅不如后世的大米晶莹剔透、颗颗分明,而且里面甚至还有米糠没有处理干净。
至于面粉——
后世的面粉在生产的过程中厂家为了使面粉更加的好看,其实是使用了化学增白剂来给面粉增白,因此面粉这才看起来白得像雪般,实际上完全没有经过处理的面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