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还是陆怀娇这个‘大度’的有钱人,付了全部的钱。
百货大楼的员工盯着陆怀娇,眼睛都直了。
这个女人,真的是人吗?
怎么会一次性花了四五百块钱那么多去啊?
她到底是什么人?她丈夫都不说的吗?
她们看向顾长征,发现他脸上带着笑意提着大包小包的,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妻子花钱多了的意思。
他甚至还担心她买的不够,要不要再买一些。
百货大楼的售货员:……
这…就很离谱。
在这些售货员当中,有人正好见过顾长征。不过他们看到的,不是顾长征如此好说话的样子,而是他手持板砖,以一敌十的样子。
那副模样,跟现在的顾长征简直是天差地别。
所以一时间都不敢相信,眼前的顾长征跟那个顾长征,真的是同一个人。
“这混世魔王结婚后,也会化为绕指柔吗?”
售货员十分的疑惑。
别人的态度,不能影响陆怀娇,也无法影响顾长征。
小夫妻二人去车站,等了公交车回了家。
在回家的车上,他们又遇到了那个之前说他们早晚都得分的大妈。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缘分?
不过不管是什么,只要别人不主动来找事,陆怀娇也不是那种会主动去挑事的人。
回到大湾村,顾长征将东西跟人送回到小两口自己的小院子里,让陆怀娇先睡一下好好休息,自己则是要出去一趟。
“你去哪里?”
陆怀娇问了句。
顾长征回头,薄唇勾起一个浅浅的弧度。
“追查老公的行踪?”
“滚蛋!”
陆怀娇这个坏脾气的,一言不合就能翻脸不认人。顾长征想要从她的嘴里听到想要听的话,那比登天还难。
好在他也已经习惯了。
转过身来走到她身前,将人抱起来亲了一口。
“脾气别那么差,三个孩子看着呢!”
陆怀娇撇嘴,才不相信他们能看到。
她今天在医院的时候看了,那三个孩子就像是三颗小蝌蚪,现在还黑黑丑丑的,若不是她肚子里的孩子,她都不想承认。
“好了,我们不是要去沪市吗?我去交代一下他们,手里的工作这段时间麻烦他们多盯着点了。”
顾长征当然不可能平白无故的,在这个年代就有快一万的存款了。
事实上,从小时候去沪市第一眼看到陆怀娇开始,他就暗暗打听,想要娶这么一个城里的小姑娘,需要花多少钱了。
在知道娶陆怀娇这样的一个城里媳妇儿需要的花费之后,顾长征就有意识的开始存钱,从刚开始的一分一分的攒,到后来的五毛,一块。
再到十块十块的,他终于攒够了他认为的,能够娶陆怀娇的资本了。
其实在两年前,顾长征就在打听村里人去城里的办法,他想着要去到陆怀娇的城市,在距离她近一点的地方,等着她成年,再想办法将人娶过来。
结果不曾想,还没等他出发,就听到了顾建华说,陆正德说家里出了点问题,陆怀娇必须要到村里插队的事。
当时决定的是让陆怀娇去西北的,顾长征一听这不行,他的娇娇(是的,就是这么自信,从第一眼看到对方开始,就私自决定她是自己的了。)若是去了大西北,那还能有活路吗?
当场旁敲侧击的,给他爸出了个好主意。
这主意呢,就是让陆怀娇到大湾村来插队,有顾建华帮着照顾,肯定比去大西北好啊!
顾建华一听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就是自家臭小子还没结婚,不然的话,他还能邀请小姑娘到家里来住……
家里有臭小子在,顾建华肯定不会让小姑娘这朵娇花被臭小子惦记上的。结果不曾想,小姑娘还是成为了老四的媳妇儿。
而顾长征现在说的事情,也是他为了迎娶陆怀娇,而参与的其中一个挣钱项目之一。
在山里养猪。
然后卖到黑市去。
现在养猪风险大,但是回报也是很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