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嘛,也很简单,正是霍去病一拳打翻了三品威烈将军贾珍。
试问堂堂大汉冠军侯,从尸山血海中走出来的人物,一睁开眼,看见一神色淫邪之辈趴在自己身上,欲行那肛裂之事,如何能沉得住气?
若非原主身体孱弱,没什么气力,霍去病一拳都能把贾珍活活打死!
可即便如此,贾珍还是被砸翻在地,眼圈乌黑。
事后,自然是“临时反悔”的贾蔷被恼羞成怒的贾珍赶出了宁国府的大门。
当时霍去病还处于懵懂之时,尚未弄清状况,也没有言语,跟随着嬷嬷便来到了芝麻巷里,这座原主父母留下的唯一私产。
可如今霍去病已然了解红楼,对于那对待亲生儿子都是非打即骂的贾珍,自然有了一个清楚的认知。
他知道,这个觊觎自己儿媳的老不死,一定不会这么轻易就放过自己,若只是简单的赶出家门,那他也就不是性格暴虐作恶多端的贾珍了。
之所以这般,也不过是因为自己身份特殊,他不好明面上惩戒,担心被人说闲话。
若是放在从前,这种虫豸一般的货色,霍去病看都不会去看一眼,然而如今身份不同,傍身的武艺也暂时发挥不出来,还是只能从长计议。
书中对于朝代语焉不详,霍去病也就是今天才有所了解,当今王朝名为大盛,礼教森严,宗族之法比起霍去病那个时代更为权重。
自赵高祖起,又以孝治天下,父母对儿子可以动辄打骂,但儿子却万分不得忤逆长辈,否则便是十恶不赦的大罪。
因此霍去病就是想一刀砍杀了贾珍,那也得不露丝毫马脚,否则就等着背上罪名四海为家吧。
对于一个王朝的底蕴,霍去病自然最为清楚,便是他为冠军侯,可无名无势之时,也只能暂且蛰伏在权势之下。
“不过,如此以来,我倒是被摘出了贾家,也好过日后抄家时,被那一帮子蠢货连累。”
霍去病思索道,这一大家子人才,他在书中可是了解不浅,无论是东府宁国,还是西府荣国,都是坐吃山空之辈,属于酒囊饭袋,但却又盲目自大,在派系斗争中站错了队,最终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得想个法子,把自己彻底脱离出贾家人的身份,而后或是从军,或是考取功名,总不能就这么庸庸碌碌过一辈子。”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非是霍去病贪恋荣华富贵,而是他知道,在这个吃人的时代,平民就像是大海中的一叶扁舟,随时都有倾覆的可能。
心高气傲的霍去病,又怎么能忍受自己的性命掌握在权贵手中?
且连贾珍这样的货色都能仰仗祖上余荫封个威烈将军,霍去病如何不能?
“寇可为,吾亦可为!”